当然,旧社会由于缺少避孕措施,不得不养下来的孩子,是真的养不活,只好舍弃了,这些还真不能全怪父母,那个社会,真的没有其他办法。
还有一种,未婚先孕的一类,这种人由于没有结婚,先生下孩子,又不能和孩子的父亲结婚,所以为了避免在社会上的耻笑,而不得不抛弃了孩子。
最后一种,为了追求自己所谓的幸福,比如离婚,比如离家出走,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这一种是最应该受到谴责的,因为她完全是为了个人自私。
其他的虽然也有,但没有代表性,就不说了,总而言之,除了旧社会那种无奈的情况,所有抛弃自己孩子的举动都应该受到谴责的,“有的父母”也是人,人各有不同。好人可以为救陌生人而牺牲生命,坏人连亲人都可以伤害。
抛弃孩子有多种原因,本质原因是自私无情。就是人类里的渣渣,只图一时高兴,不管他人死
父母多做做思想工作,“小孩是家庭必不可缺的,有了小孩,才是一个圆满的家,如果觉得带小孩烦,那可以父母帮你带啊”。
让对方深深的感觉到你是一个多么多么喜欢小孩的人;我想如果对方真的喜欢你,爱你,一定会同意要小孩的。
多参加亲子活动,让他(她)感受到“家有小孩”的温馨;夫妻双方经常的心灵沟通,说说彼此对生孩子的看法,相互理解,相互包容。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夫妻双方还可以参加孕期体验活动,我相信每个人,无论男女,在潜意识里对孩子是喜爱的,只不过因为现实的一些阻碍,自己想的太多而对生孩子产生了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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