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一两是50克。不过,中药沿袭古制,一斤是16两,1两是10钱,1钱是3.125克,那么一两就是31.25克。
中药材以市称计算,即十厘为一分,十分为一钱,十钱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国务院在1979年指示全国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一律采用g为单位的公制。现将十六进制与公制计量单位换算率附如下:
1斤(16两)=0.5kg=500g
一(市)两=31.25g
一(市)钱=3.125g
一(市)分=0.3125g
一(市)厘=0.03125g
扩展资料
质量单位换算
(1)1 千克 = 0.001 吨
(2)1 千克 = 1,000 克
(3)1 千克 = 1,000,000 毫克
(4)1 千克 = 1,000,000,000 微克
(5)公制: 1斤 = 10两 = 100钱
(6)市制: 1斤 = 16两 = 160钱
(7)1两 = 0.05千克 = 50克
(8)1斤 = 10两
(9)1斤 = 0.5千克 = 500克
古代药方中的一两是现在的31.25克。
古代一斤为16两,又因为一斤为500克,因而一两为31.25克。
汉代刘向在《说苑·辨物》表述:“十六黍为一豆,六豆为一铢,二十四铢重一两,十六两为一斤。”意思是十六黍等于一豆,六豆等于一铢,二十四铢等于一两,十六两等于一斤。
从有“斤”这个概念开始,一直到民国结束,历朝历代的“斤”统统是16两,而不是今天的10两。有了“斤”的重量,再去算“两”的重量轻而易举,一律除以16就是。
扩展资料:
1斤等于500克,是由1929年2月制定、1930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民国度量衡法》第五条所规定:“市用制长度以米三分之一为市尺(简作尺),重量以千克二分之一为市斤(简作斤),容量以升为市升(简作升),一斤分为十六两,一千五百尺定为一里,六千平方尺定为一亩,其余均以十进。”
该法第六条规定:“两:等于斤十六分之一即十钱(0.0625斤)。 ”
所以从1930年到1959年,中国法定的“两”为500克的16分之一,即31.25克。此前,中国各地、各行业都有各自的斤、两重量标准。这次度衡量改制后,这一历史时期的文献大多采用公制与市用制并行。
例如,1944年9月19日晋绥边区行政公署颁发的供给标准: “口粮(每人每天):军队系统小米1斤8两(750克)”;1945年1月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司令部规定的供给标准:每人每天“油5钱(15.625克)”,其中的斤、两的定义都符合上述法规。
1959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保留市制,“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为十两为一斤。”中药计量仍袭旧制不变。1市斤=0.5千克,1市斤=10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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