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课程理论其教学法的精髓在于培养幼儿自觉主动的学习和探索精神。在蒙氏教室里,有丰富多彩的教具,它们都是根据儿童成长发展敏感期所创立的适宜儿童成长的“玩具”。
蒙台梭利教学内容包括日常生活教育、感官教育、数学教育、语言教育、科学文化教育等内容。孩子通过自我重复操作蒙氏教具创新建构完善的人格,在自由操作中得到了多方面的能力训练。
蒙台梭利认为环境是有生命的,是成人对儿童的使命清楚了解所准备的,这个环境包含儿童成长所需的一切事物的积极意义,同时也要将所有不利于儿童成长的事物加以排除。
扩展资料
蒙氏教育法基本原则:
1、 以儿童为中心。反对以成人为本位的教学观点,视儿童为有别于成人的独立个体。
2、 不教的教育。反对填鸭教学,主张从日常生活训练着手,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具,让儿童自发性地主动学习,自己建构完善的人格。
3、 把握儿童的敏感期。顺着敏感期学习的特征,得到最大的学习效果。
4、 教师扮演协助者的角色。教师须对孩子的心灵世界有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对孩子发展的状况了如指掌,才能提供对孩子适性、适时的协助与指导。
5、 完全人格的培养。幼教的最大目的是协助孩子正常化。
6、 尊重孩子成长步调。没有课程表和上下课时间,使孩子能够专注地发展内在的需要。
7、 混龄教学。不同年龄孩子会相互模仿、学习,养成儿童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行为。
弊:孩子接受了蒙氏教育之后,变得难以管教,上小学后十分不适应。一些幼儿园由于师资水平较低,教师培训滞后,教师对蒙特梭利教育的理念领悟甚为肤浅,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对孩子实施一种无效或盲目甚至有害地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形成不利的影响。
利:真正融入了蒙氏理念的幼儿教育,实践检验后发现对人的终身教育与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和作用。比如受过这种教育的孩子很“绅士”、懂礼貌、逻辑思维能力及动手操作能力强,具有创造性,做事有坚持性,秩序感强。
蒙台梭利教育于1907年在罗马贫民区成立,它以培养独立、自主、有责任感、懂得关怀别人、并有学习能力的孩子为目标的教育方法。
招收3~6岁的儿童加以教育,她运用自己独创的方法进行教学,结果出现了惊人的效果那些"普通的、贫寒的"儿童,几年后,心智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被培养成了一个个聪明自信、有教养、生机勃勃的少年英才。
蒙台梭利崭新的、具有巨大教育魅力的教学方法,轰动了整个欧洲,"关于这些奇妙儿童的报道,像野火一样迅速蔓延"。人们仿照蒙台梭利的模式建立了许多新的"儿童之家"。
反对填鸭式教学,主张从日常生活训练着手,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具,让儿童自发性地主动学习,自己建构完善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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