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是因为我不舍得打你,太爱你而不舍得
打孩子是因为孩子做得有错,是想让孩子改正,不打孩子是因为溺爱孩子,不舍得打,所以我赞同她的观点。
文章:有一次与朋友聊天,我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一直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问,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整个心灵。面对你的眼睛,我要承认: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在你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荚中的青豌豆。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的碰撞,都会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的操劳,无怨无悔。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你摔破盆碗、拆毁玩具、遗失钱币、弄脏衣服……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摔交一样应该得到原谅。第一次打你的原因,已经记不清了。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一样我行我素,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身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殴打。如果问我为什么要打你,我只能说,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摸它。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我能够通过打让你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我谨慎地使用殴打。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的自责。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吸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它如同饥饿中的食品,只有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我从不用工具打人。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气,便会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的掌握力量,不至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我知道打人不对,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于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我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孩子,听了你的话我终于决定不再打你了。因为你已经长大,因为你已经懂了许多道理。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惟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问题:1.我发誓要保护孩子,为何还要选择殴打?
2.第二段中的“火”在文中指什么?
3.结合全文,谈谈你对父母打孩子行为的看法
答案:1、因为作者认为殴打也是在保护孩子,也是爱孩子的方式。
2、“火”暗指一切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罪恶或者危险(由“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我能够通过打让你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可见)
3、打孩子要分年龄,当孩子还小根本听不懂你的道理的时候,你只能选择直接的能被他们直接理解的皮肉特通来理解的你制止;而当孩子长大已经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和理解力时,就不应再打孩子,家长要维护孩子的自尊心,教育他们来利用自己的理智,辨别是非,引导他们处理事情时正确选择做或者不做。
以上是我的答案,您可以参考,答出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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