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我国法规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女性标准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建议,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一、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准一级医院15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250元。
二、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
(一)顺产或7个月以上引产(含死胎、畸形)
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三级医院1200元。
(二)难产
一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三级医院1400元。其中剖宫产:一级医院1800元,二级医院2100元,三级医院2400元。
(三)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
一级医院45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750元。
(四)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
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150元,三级医院200元。
三、生育并发症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和限额以上部分的支付比例
生育并发症(产后出血超过500毫升、前置胎盘、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胆淤、产褥期感染、妊娠搪尿病、急性脂肝、羊水栓塞、子宫破裂、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产后尿潴留、乳腺炎)限额标准为500元。
超过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用,累计分段按比例支付,即500元(不含,下同)至1500元(含,下同)的部分,个人自付20%1500元至2500元的部分,个人自付30%2500元至3500元的部分,个人自付40%35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50%。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支付标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一级医院45元,二级医院50元,三级医院65元。
(二)皮下埋植术
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70元,三级医院80元。
(三)取出皮下埋植术
一级医院45元,二级医院55元,三级医院65元。
(四)绝育手术
一级医院9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110元。
其中输卵管结扎术:
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550元,三级医院700元;
输精管结扎术:
一级医院25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
(五)复通手术
一级医院16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三级医院2000元。
(六)符合政策生育后再次怀孕实施人工流产手术
一级医院80元,二级医院90元,三级医院1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标准》 三、生育并发症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和限额以上部分的支付比例 生育并发症(产后出血超过500毫升、前置胎盘、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胆淤、产褥期感染、妊娠搪尿病、急性脂肝、羊水栓塞、子宫破裂、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产后尿潴留、乳腺炎)限额标准为500元。超过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用,累计分段按比例支付,即500元(不含,下同)至1500元(含,下同)的部分,个人自付20%1500元至2500元的部分,个人自付30%2500元至3500元的部分,个人自付40%35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50%。
题主是否想询问“重庆生育险一共报销1万多,报销费用包含了什么”?报销主要分为就医申请和费用结算两部分。2022年重庆生育险报销标准,1、产前检查费:在一级医院检查可报销300元,在二级医院检查可报销400元,在三级医院检查可报销500元。
2、分娩或终止妊娠费用:顺产或7个月以上流产:在一级医院可报销1200元,二级医院可报销1400元,三级医院可报销1500元。
3、剖腹产:一级医院可报销2500元,二级医院可报销3000,三级医院可报销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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