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甲方,如果当时的情况是双方互相纠集人手相互斗殴的话,同时构成聚众斗殴,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乙方,对于首要分子(发起人纠集者)和致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以故意伤害处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参与的其他人,以故意伤害处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乙方有自首、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的,可酌情从轻处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湖北一女子发生了一件很可悲的事情,那就是她打了一个喷嚏就导致了肋骨骨折,这件事情被报道出来我相信很多人都是不相信的,大家都感到很吃惊,疑惑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人的身体这么脆弱吗?其实,我们大可不必要担心受怕,这是个非常非常小的小概率事件。
我们人体的骨骼是非常坚硬的,不至于这么不堪一击,但是,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也在预警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年轻人生活学习压力大,但是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体,不要经常熬夜,抽烟酗酒等等。这些个不良习惯长时间会非常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不论什么时候,拥有一个非常健康的体魄都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在这里我们也要说道说道关于这个打喷嚏的事情。
打喷嚏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千万不要小瞧打喷嚏这个小事情,打喷嚏的时候一定不要太用力,否则,真的就很容易向新闻中的女士一样,因为打喷嚏把自己送到医院。在这里我建议大家如果打哈欠或者是张大嘴巴吃东西都要把右边下巴托住,这样会非常有效的防止脱臼或者骨折。当然,你也没必要时刻谨慎小心,我们人类的身体还是非常棒的,不至于每个人打个喷嚏都会造成骨折等问题。
在打喷嚏的时候一定不要大笑,有些人笑着笑着就悲哀了,因为打哈欠而导致嘴巴脱臼的人也不在少数。所以大家在面对这种问题上还是要重视起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因为什么奇葩的事情而上新闻,所以我希望大家好好的爱护自己,把每一件小的事情都做好,包括打喷嚏,打哈欠这些小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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