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本50克以上;
3、本类毒品一百克以上,甲基本除外;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本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吗啡 拉丁名:Morphine吗啡是鸦片中最主要的生物碱(含量约10-15%),1806年法国化学家F·泽尔蒂纳首次从鸦片中分离出来。他用分离得到的白色粉末在狗和自己身上进行实验,结果狗吃下去后很快昏昏睡去,用强刺激法也无法使其兴奋苏醒;他本人吞下这些粉末后也长眠不醒。据此他用希腊神话中的睡眠之神吗啡斯(Morpheus)的名字将这些物质命名为“吗啡”。
纯净吗啡为无色或白色结晶或粉末,难溶于水,易吸潮。随着杂质含量的增加颜色逐渐加深,粗制吗啡则为咖啡似的棕褐色粉末。在“金三角”地区,吗啡碱和粗制吗啡又称为“黄皮”、“黄砒”、“1号海洛因”等,在非法买卖中,“黄皮”论“个”数进行交易,每个重1公斤。非法生产的吗啡一般被制成砖块状。东南亚的产品有“999”、“AAA”、“OK”等商标,呈白色、浅黄或棕色。鼻闻有酸味,但吸食时有浓烈香甜味。滥用吗啡者多数采用注射的方法。在同样质量下,注射吗啡的效果比吸食鸦片强烈10-20倍。
医用吗啡一般为吗啡的硫酸盐、盐酸盐或酒石酸盐,易溶于水,常制成白色小片状或溶于水后制成针剂。其药理作用有:
(1)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强烈的麻醉、镇痛作用。吗啡的麻醉、镇痛作用是自然存在的任何一种化合物无法比拟的。它的镇痛范围广泛,几乎适用于各种严重疼痛包括晚期癌变的剧痛,一次给药镇痛时间可达4-5小时,并且镇痛时能保持意识及其他感觉不受影响。此外还有明显的镇静作用,能消除疼痛所引起的焦虑、紧张、恐惧等情绪反应,显著提高患者对疼痛的耐受力。吗啡的镇痛作用部位是第三脑室周围、第三脑室尾端至第四脑室头端的神经结构及导水管周围灰质。
(2)对呼吸系统的作用:吗啡能抑制大脑呼吸中枢和咳嗽中枢的活动,使呼吸减慢并产生镇压咳作用。急性中毒回导致呼吸中枢麻痹、呼吸停止至死亡。
(3)对心血管系统的作用:治疗量吗啡对血管和心率无明显作用,大剂量吗啡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及心动过缓。
(4)对消化系统的作用:对胃肠道平滑肌、括约肌有兴奋作用,使它的张力提高,蠕动减弱,因此有止泻和治便秘的效果。
吸食吗啡对神经中枢的副作用表现为嗜睡和性格的改变,引起某种程度的惬意和欣快感;在大脑皮层方面,可造成人注意力、思维和记忆性能的衰退,长期大剂量地使用吗啡,会影起精神失常的症状,出现澹亡和幻觉;在呼吸系统方面,大剂量的吗啡会导致呼吸停止而死亡。吗啡的极易成瘾性使得长期吸食者无论从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会对吗啡产生严重的依赖性,造成严重的毒物癖,从而使吗啡成瘾者不断增加剂量以收到相同效果。
吸食吗啡的戒断症状有:流汗、颤抖、发热、血压高、肌肉疼痛和挛缩等。
【中文名称】: 吗啡
【简写拼音】: MF
【英文名称】: Morphine
【所属类别】: 镇痛药\阿片受体激动剂
【别名】盐酸吗啡,美施康定(吗啡控释片),美菲康,吗啡
【外文名】Morphine ,Morphine Hydrochlride, Morphina, Morphinum
【适应症】 1.镇痛:有强大的镇痛作用,对一切疼痛均有效,对持续性钝痛比间断性锐痛及内脏绞痛效果强。1次给药,镇痛作用持续4~8小时,故仅用于创伤、手术、烧伤、心肌梗塞等引起的剧痛。 2.镇静:在镇痛的同时有明显镇静作用,有时产生欣快感,可改善疼痛病人的紧张情绪。 3.抑制呼吸:可抑制呼吸中枢,降低呼吸中枢对二氧化碳的敏感性。 4.镇咳:可抑制咳嗽中枢,产生镇咳作用。因有成瘾性,并不适用于临床。 5.对平滑肌的作用:可使消化道平滑肌兴奋,致使便秘;并使胆道、输尿管、支气管平滑肌张力增加。 6.心血管系统:可促进内源性组胺的释放而使外周血管扩张、血压下降;使脑血管扩张,颅压增高。 7.镇吐:亦因有成瘾性而不适用于临床。
【作用和用途】
具有镇痛,镇静、镇咳、抑制呼吸及肠蠕动作用。用于剧烈疼痛及麻醉前给药。
【用法】
常用量皮下注射,一次5-15mg,一日15~40mg
极量一次20mg一日60mg
【注意事项】
1.连续使用可成瘾,需慎用。 2.婴儿及哺乳妇女忌用,临产妇女禁用(因可经乳腺排出及分布至胎盘,可抑制新生儿及婴儿呼吸)。 3.可引起眩晕、呕吐及便秘等不良反应。 4.慢性阻塞性肺疾患、支气管哮喘、肺原性心脏病禁用;急性左心衰竭晚期并出现呼吸衰竭时忌用。 5.颅内高压、颅脑损伤等病人禁用。 6.肝功能减退者忌用。 7.胆绞痛、肾绞痛需与阿托品合用,单用本品反而加剧疼痛。 8.在疼痛原因未明确前,忌用本品,以防掩盖症状,贻误诊治。 9.对呼吸抑制的程度与使用吗啡的剂量并行,过大剂量可致急性吗啡中毒病人出现昏睡、呼吸减慢、瞳孔缩小针尖样,进而可致呼吸麻痹而死
【规格】注射液:每支5mg(0.50ml);10mg(1ml)。 片剂:每片5mg;10mg。
利多卡因是应用广泛的酰胺类局麻药,它的毒性作用比布比卡因和衣替卡因(Eti—docaine)小。【不良反应特点】可因误入血管内而产生全身性毒性,中枢神经性毒性直接与血药浓度有关,症状包括轻度头痛、耳鸣到昏迷。只有在极高的血药浓度下才会产生心血管抑制。过敏反应较罕见,通常是轻微的。有报道有几例接触性皮炎,一例过敏性休克。未见有诱发肿瘤的报告,速于12小时内注射800mg的剂量会引起房室传导阻滞,而在结膜下注射2%的利多卡因后可致左束支阻滞。1例14日龄婴儿静注2mg/kg此药后出现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亦有报告,1例给予50mg剂量后由于室性纤颤,另1例则由于注射100mg后出现窦性停跳而致死。
【呼吸系统】在一组用利多卡因气雾剂治疗顽固性咳嗽的临床观察中发现,给予40mg剂量后气管阻力有所增加。脊髓注射或外用利多卡因,均可能导致致命的支气管痉挛。成人可能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但较罕见。在对一组60例病人的临床研究中发现,给予纳洛酮可以使静注此药后产生的呼吸速率减慢的发生率明显降低。
【神经系统】随着血药浓度的增加可能产生轻度头痛和耳鸣,视觉障碍,肌肉颤搐,惊厥神志丧失最后至昏迷。在极高血药浓度下可引起心血管抑制和呼吸停止。这些不良反应的产生与误入血管内有完全关系。曾对健康志愿人员在快速静注利多卡因1mg/kg之前给予安定或东莨菪碱加吗啡,发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严重程度或数目与注射前的给药无关系。
【恶性高热症】1例用300mg利多卡因和50rag布比卡因加肾上腺素行硬膜外麻醉后,出现恶性高热症。
【免疫毒性】据报道,利多卡因在体外能抑制人白细胞的随机运动性和吞噬能力。
【危险因素】对患心脏和肝脏疾病的病人,应减少利多卡因的剂量,在肝病患者中此药的半衰期较长。有报道提到性别对利多卡因的药物动力学有影响,给予同一剂量后男性的血药浓度比女性高。
【对下一代的影响】 由于它能迅速通过胎盘和在新生儿体内的半衰期延长,所以有可能引起新生儿抑制。观察到通常只有在原有心率缓慢的胎儿才会出现致死的心动过缓。
【过量】若将1g的利多卡因误注入血管内,则可发生心跳骤停,砰吸停止,癫痫大发作等。据报道,一例意外静注1g利多卡因的病人出现心脏停搏,呼吸暂停、癫痫大发作,经紧急复苏术后6小时完全恢复。
【不良反应防治】 已有心功能不全或肺功能障碍的患者,应注意减少利多卡因的给药量。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利多卡因的代谢减慢,可延长药物的作用时间。此外,利多卡因的体内代谢过程还与患者的性别有关。一般情况下,给予相同量的利多卡因后,男性体内的血药浓度高于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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