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许先生的妻子怀孕26周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临产,手术前医生告知产妇宫内感染,需立刻剖腹产,并让产妇签了“孩子拒绝抢救”协议。手术后,医生称婴儿已死亡,但是当许先生提着“尸袋”离开时,孩子居然有了动静,最终孩子被救活,但造成了永久性伤害——重度脑瘫。
8月30日10时,河南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发布一篇以《婴儿活着却被医生说是死婴,最后导致重度脑瘫!医生:孩子的健康和我们没关系》为标题的文章,引发网民关注。
8月31日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此事也做了情况说明:
经查:
产妇丁女士(许先生妻子),女,31岁,以“停经6月余,出血5天,阴道排液1天余”为主诉,于2019年9月16日13:58分由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转入我院治疗,入住产科二病区。鉴于患者病情较重,2019年9月16日当晚10点,产科组织科室人员进行疑难危重病例集中讨论,认为:
一、患者妊娠25周(+5天)就胎膜早破,保胎希望很小。
二、患者发热,白细胞、中性粒细胞、C-反应蛋白均明显升高,提示存在绒毛膜羊膜炎感染,如继续妊娠,有出现感染性休克、败血症、脓毒血症等威胁孕妇生命情况的可能。
三、外院磁共振(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2019-9-14)示胎盘植入不能排除,继续妊娠随时有大出血、失血性休克、DIC等危及孕妇生命情况可能。
且因胎儿孕周小、各器官发育均不成熟,后期可能出现呼吸窘迫综合症、坏死性小肠炎、高胆红素血症、颅内出血、视网膜病变、死亡等情况,如果存活,远期可能并发脑瘫、脑神经发育障碍、智力障碍、视力及听力发育障碍等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严重影响生存质量。
综合以上情况,我院及时将患者病情及科室讨论意见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知,并建议患者尽早终止妊娠、行剖宫取胎术。患者及家属商议后,要求在我院进行急诊手术终止妊娠且决定放弃胎儿、不再抢救,并于2019年9月16日23时46分签署了术前的知情同意书。
2019年9月17日凌晨00:05-01:00,经手术,孕妇终止妊娠,引娩一男胎,体重750g(一斤半),无自主呼吸,仅有微弱心跳。值班医生护士根据相关规定将胎儿交于家属。产妇术后病情稳定返回病房。1小时后,产妇家属抱胎儿入我院急诊,要求继续抢救,我院随即给予收入NICU进行抢救治疗。
事情发生后,我院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与产妇家属进行沟通、解释、协调。针对诊疗异议,我院一直与患儿家属保持着有效沟通。
一是我们对患儿及家属带来的伤害深表歉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推诿搪塞,不负责任。
二是建议医患双方按正常的法律途径妥善解决此事。
三是欢迎新闻媒体的监督。
四是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
扩展资料
9月1日,商丘市卫健委发布关于网传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7个月早产儿“死而复生”事件的情况说明:
商丘市卫健委表示高度重视,责成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前期与其家属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沟通,妥善处理此事。
下一步,我委将组成调查组对相关事件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通过司法鉴定等法定途径妥善解决该医疗纠纷。
待有关医疗鉴定报告出具后,我委还将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界定并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我们对患儿家属的悲痛心情和激动情绪,感同身受、充分理解、深表同情并诚挚慰问。同时,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的关注,真诚欢迎大家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
关于河南禹城隐瞒疫情始末(河南禹城隐瞒疫情最新报道)的相关疑问,报道的事件是怎么发生的?尹的丈夫郭等人说,在当地已经发现了核酸异常。但当尹某需要去医院分娩时,虞城县人民医院派出救护车,将他们安置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指示他们报好行程,自行步行进入医院。正是交接过程的管理不善,导致商丘市疫情失控。至8月14日24时,商丘确诊病例9例,无症状感染病例6例。
8月16日凌晨,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称,虞城县副县长等多人因疫情防控履职不力被免职。其中,虞城县人民医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传奎未按规定向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通报殷居家隔离信息,给全市疫情防控带来被动,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商丘调整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
当事人说不知道举报。
8月14日上午,“网事商丘”发布消息称,截至8月13日24时,商丘市虞城县新增报告确诊病例4例,分别为尹某的儿子和女儿以及尹某丈夫的两个姐姐。经追查疫情源头,新增4例病例之一的郭某某于7月30日前往商丘大商新玛特,与商丘第二例确诊病例刘某某有过无防护的密切接触。
网商丘发布公告。
8月6日,孕妇尹在丈夫郭的陪同下来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公告中提到的新增4起案件之一的郭某某,是尹某的丈夫郭某的妹妹郭某英,是一名在校大学生。
7月30日,郭某英像往常一样,和母亲张一起,开着私家车到商丘新玛特买包。郭某英说,当时商丘没有疫情,所以一直没有戴口罩。当天下午4点左右,郭某英驾车返回虞城县固戍镇贺庄老家。
7月31日,郭驾车将妻子尹和女儿从商丘接到虞城县固戍镇何庄父母家。
8月1日早上8点多,郭某英在手机上看到大商新玛特可能有疫情病例的消息。
本病例,即商丘市报告的确诊病例,南某某于7月28日至7月30日在大商新玛特工作。
出于担心,8月1日,郭某英开始打听能否在固戍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但她听说固戍镇卫生院不能开个人核酸证明。
8月2日,郭某英的父亲郭某喜开车带着去过大商新玛特的郭某英、张某到虞城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
8月2日下午,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再次发布公告称,2021年7月27日晚10: 00至7月31日,凡去过梁园区大商新玛特(齐悦城)的市民,请主动到社区(村)报到,在家隔离,不要外出。辖区疾控部门会上门进行核酸采样。
郭某英告诉新闻记者,她之前在商丘生活过,但不知道回老家后,因为去过大商新玛特,自认为可以做核酸,所以要去社区(村)报到。
7月31日起,从商丘市回到虞城县固戍镇何庄的尹某、郭某与郭某英、张某、郭某喜同住一个屋檐下。
新玛特购物中心
局部发现核酸异常。
郭某英说,8月4日凌晨5点多,她接到虞城县人民医院的电话,说“核酸不呈阳性,但随阴性有一点波动,有点问题,需要做nuc
郭某英说,她不知道这个核酸的详细结果。8月4日下午5时许,郭某英看到她家门口停着包括一辆救护车在内的三辆车。随后,几名工作人员进入她家,询问了她的活动轨迹,对她的家进行了消毒,并现场检测了她全家的核酸。
8月4日,郭某英看到一辆救护车等三辆车停在他家门前。
郭某英被告知,由于去过大商新玛特,立即被救护车送往虞城县人民医院隔离。而同样去过大商所新玛特的张并没有被带走,仍然被隔离在家。
郭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郭某英被救护车带走后,他们一家人被要求在家隔离,不能外出。
转让人被指示隐瞒行程。
到了8月5日,尹的血压开始升高,到预产期需要住院分娩。郭某称,其父亲郭某喜向固戍镇镇领导反映了尹某的情况。
当晚,郭某喜接到虞城县医院的电话,说“他们正在商量怎么办,因为毕竟也是在这个特殊时期,他们得想办法。”
澎湃新闻注意到,8月13日,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尹某及其与郭某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报。通报称:8月6日凌晨2时许,郭某驾车将妻子送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产科病房住院治疗。
关于核酸阳性者尹某及其与郭某某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对此,郭在接受《至关重要》记者采访时否认了通报的说法。“我们都被孤立在家里。我们怎么能自己开车去医院?我的车还在老家虞城县固戍镇何庄。”
郭说,8月6日凌晨1点左右,虞城县的一辆救护车把他和妻子尹从河庄老家接走了。他们以为救护车是去隔离点生孩子的,就上了车。直到他们的目的地,他们都以为救护车要带他们去隔离点。
郭说,救护车开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时,救护车并没有开进医院,而是停在路边。
车内的人给了尹某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让他和妻子尹某自行走进医院。
“救护车上的人让我们不要乱说话,让我们自己进去,不让我们说从隔离的地方出来的。”郭某说。
当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询问郭某、尹某是否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时,他们进行了否认,并且也未告知其妹妹郭某莹、母亲张某曾去过中风险地区的大商新玛特,以及郭某、尹某与郭某莹、张某住在一起,郭某莹被救护车带走送去医院隔离这些情况。
8月6日当天,郭某、尹某两人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为阴性。
郭某解释称,“站在我们这个角度来说的话,是虞城县的救护车把我们拉到这里,他们没有直接去跟市医院去交接,意思就是让我们私下偷偷的进来。如果我们说是从中高风险的地方过来的,然后是救护车把我们带过来的,当时我们不知道要承担什么结果,我们只能听从安排。”
8月7日,尹某进行剖腹产。生完孩子后,尹某开始发烧。郭某以为这是正常的,并没有往新冠肺炎方面联想。郭某说,妻子发烧后不久,便退烧了,没有任何其它的症状。
至此,商丘市疫情的传播埋下了隐患。
11名家人目前在郑州隔离治疗
8月12日这天,事情突然发生了变化。
据郭某介绍,8月12日,妻子尹某做了两次核酸检测后,被确定为阳性人员。
郭某莹告诉极目新闻记者,8月14日凌晨3点多,穿着防护服的工作人员突然敲房间门,让她上一辆车。她跟着上去后,在车看到自己的姐姐、侄子、侄女,随后都被带到了郑州进行隔离或治疗。
“现在的局面,不是我和妻子想看到的,我们出来的本意也就是去隔离点生孩子。目前,妻子尹某还在郑州进行治疗,问了妻子后才知道,她发烧39度。”郭某称。
郭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其妻子尹某、父亲郭某喜、母亲张某、妹妹郭某莹等11名家人,均在郑州进行隔离、治疗。
8月15日,商丘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副县长等多人被免职
就虞城县疫情管控不力并涉嫌瞒报疫情一事,8月14日,极目新闻记者曾致电商丘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未透露相关情况。商丘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则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已经开始调查。
8月16日凌晨1时27分,“网信商丘”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虞城县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相关人员处理情况通报。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8月15日下午曾参加发布会的陈富磊,已被免去其虞城县副县长职务。
关于虞城县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相关人员处理情况通报
商丘市纪委监委的情况通报如下:
陈富磊,虞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对全县疫情防控统筹协调不力,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虞城县副县长职务;
刘洪立,虞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对分包谷熟镇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不力,督导乡镇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最近一则河南商丘早产儿“死而复生”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在2019年9月16日,河南许先生的妻子怀孕26周,在河南商丘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就医被告知孩子死亡的消息,但是后许先生发现孩子还活着,却因为脑部缺氧造成现在婴儿中度脑瘫。医院告知媒体孕妇是签署了“拒绝再抢救”的知情告知书,但是在2020年9月4日,孩子母亲丁先凤告诉记者,“拒绝抢救”系因此前被院方告知孩子“已经没有了希望”,但是医院并没有告知家属孩子还有微弱呼吸的事实。
在2019年9月16日,许先生的妻子怀孕已经26周,突然感觉肚子不舒服,于是前往商丘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医生告知产妇有点感染,孩子保不住,需要做剖腹产。而做完手术后,医生说是个男孩已经死亡。
医生给许先生一个黄色袋子,里面是孩子,许先生提着袋子走到医院门口突然感觉袋子里动了一下,之后就传出孩子的哭声,于是赶紧跑向急救室。在急救室打开袋子后看到孩子浑身发紫,手脚还在乱动。但由于脑部缺氧,现在造成婴儿重度脑瘫。
妇产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孩子当时出生时心跳非常微弱,之所以告诉许先生孩子死亡,是因为他们已经签过“拒绝再抢救”。
确实在孕妇进入手术室以后签署了知情告知书,但医院从始至终都未曾告知许先生夫妇及其家属胎儿仍有心跳的事实。许先生夫妇作为新生儿的父母,医院是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医院未进行相关告知的行为,既侵犯了新生儿父母的知情同意权,同时也是侵犯了新生儿的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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