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我们是不知道的。所以生活中会发生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情。在这万千世界,各种事情也都会发生,也许你听起来会非常的搞笑,但是他的的确确是存在了我们的生活中。如果只是让大家一笑而过,那还好,但如果涉及到人员伤亡,甚至是牵扯到了死亡问题,那么这件事情就变得比较严肃,甚至是让人难过。
女子被行李箱绊倒去世案,其实事情听起来或许是有那么一些奇葩。但是他的的确确的是导致了他人的死亡。整个世界的经过是这样的,王女士在火车站的时候,被刘女士的行李箱绊倒。半岛后面没有出现其他的状况,而是继续赶火车,但是在下火车的时候就出现了头晕脑胀,甚至是无法自己行走,并且在铁路人员的陪同下用轮椅送出来。事情再发生两天后,王女士进入医院治疗,但最终因为治疗无效而导致了死亡。对于这样的情况,王女士家属表示,与刘女士的行李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也就是说,刘女士应该给他们赔偿62万元的损失。
针对这个情况,在监控中可以看出王女士是逆着人流往里走,而刘女士是正常行走的情况。所以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刘女士的家属表示,王女士的离世与他们并没有任何的关系。玩游戏的是自己没有按照正常的方向进行走路,所以绊倒在行李箱上面,王女士的任何一件事情都应该自己承担。并且他们表示对于王女士的离世表示非常难过,同时也应该考虑一下。在绊倒后并没有及时就医,而是选择让王女士继续坐车。在下车后在他人的陪同下才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所以可能在整个坐车的过程中,王女士身体上面已经出现了问题,但是却没有及时的进行就医,所以与王女士的家属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而且刘女士的病,是后期其家属要求进行拔管处理的,就是放弃了治疗权,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情况,刘女士方表示不理解。
而对于这方的解释,王女士方表示不赞同。因为如果没有办到,在刘女士的行李箱上,王女士也就不会出现身体上面的问题。而对于拔管处理这个问题,王女士方表示,是医院要求他们这样做的。
对于事情发生的整个过程,在观看的监控录像后双方有了各自的解读,但是也并未得到一个统一的意见。所以双方仍在商量当中,希望可以给此事有一个圆满的答案。
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一定要有个解决措施,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规则,在火车站进出站口的时候,乘客如何拿行李以及进出站,一定要做好相对应的措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2019年3月8日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二层进站口67岁的王女士在闸机处逆行,被刘女士的行李箱绊倒经过15天的治疗王女士不幸离世。王女士的家属认为刘女士有重大过错起诉索赔62万余元,北京市丰台法院9月29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驳回了王女士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本案仍在上诉期。老人被行李箱绊倒治疗15天后去世,2019年3月8日中午12点半,王女士在北京西站准备进站乘车,在进站口,王女士与刘女士拖拽的拉杆行李箱发生了碰撞。
王女士的儿子刘某回忆,当天,他送母亲从进站口右侧闸机进站,但工作人员告知,如果送乘客进站需要到左侧闸机办理送站手续。就在母亲回身的过程中,刘女士走到了母亲身后,导致母亲绊到刘女士的行李箱而摔倒。
随后,王女士依然继续乘车前往石家庄,而在车上,她就出现了严重头痛、头晕症状。16点36分,列车到达石家庄站时,王女士已经意识不清,被工作人员用轮椅推下火车。在摔倒近五小时后,王女士才被前来接站的亲属紧急送医,医生诊断王女士为脑出血。
经两次转院,治疗15天后,王女士去世。家属起诉行李箱主人索赔62万余元王女士家属认为,对于王女士的跌倒,刘女士存在重大过错,应至少承担60%的责任,故起诉至丰台法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62万余元。
刘女士一方认为,事发时,刘某也在现场送母亲进站,当王女士走入进站口后,其没有妥善照顾母亲,王女士是因着急逆行追赶刘某才被绊倒。摔倒后,刘某依然让母亲独自一人乘车,五小时后王女士才被送医,延误了救治时机,让伤情加重。
最终家属放弃治疗导致王女士死亡。刘女士事发全程都在正常排队,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现场监控录像显示,刘女士顺行准备进站,而王女士逆向走出闸机口,刘女士有侧身动作,但王女士依然径直撞到行李箱并摔倒。
刘某认为,母亲之所以没有看到行李箱,是因为王女士、刘女士、行李箱三者处于一条直线,箱子隐藏在刘女士背后。在刘女士侧身暴露行李箱时,母亲与行李箱距离已不足10厘米,无法迅速躲闪避开危险。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全部诉讼请求,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摔倒的地点为火车站进站检票口旁,正常通过检票口后即乘坐火车,鲜有人从进站检票口逆行而出。而王女士及儿子从进站检票口逆行返回,应在行进中尽更高的注意义务。
经查明,王女士转身行走五步后方碰到刘女士的行李箱,说明两人间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而王女士转身逆行而出,更应避让顺行的旅客并观察周边情况,因其缺乏注意义务,逆行碰到刘女士行李箱时未及时停下脚步而摔倒,其本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过错。
而刘女士作为正常顺行进入检票口的旅客,其行李箱并非超大超重,且全程未离开其控制,属于在身边合理范围内。王女士若谨慎慢行,完全可以避免碰撞。事发全程不足4秒,刘女士无法预见,亦无法在瞬间作出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判断。
此时行走的安全注意义务应由王女士负责,不应将高度注意义务强加于正常行进的刘女士。法院表示,王女士的死亡的确令人惋惜,但悲痛结果的发生,不能成为刘女士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或前提。同时陪同老年人进站的成年家属。
应给予老年人审慎有效的看护和关注,及时发现并规避风险。综合全案证据,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女士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本案仍在上诉期一审判决未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女子在火车站被乘客行李箱绊倒去世家属索赔62万被驳
这件事件发生在2019年3月8日,在北京西站北广场2楼进站口,67岁的王女士被63岁刘女士的拉杆行李箱绊倒后受伤。据悉受伤的王女士上车后便感到不舒服,头有点晕,随后下车时,意识已经开始不清晰,被乘务员推着轮椅下车,最后被前来接站的侄女送到了医院,被诊断出是脑出血,在当时的医院住了13天后,由于当时那家医院医疗设备没有那么先进,随后他们转入了一家更大的医院,两天之后王女士去世了。
这件事情又一次警示了我们。现在老人因为摔一跤或者磕撞碰到而造成严重损伤事件,非常非常的多。老人本身反应就比我们年轻人慢加上了如果遇到意外时,不能及时作出应急措施。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的小磕小碰可能会对于他来说是致命的。像前几天报道的一个老人在外面散步,而有一个小女孩,因为遛狗那个狗绳绊倒了老人,随后老人便死亡......意外总是这么猝不及防,所以做好防范措施是很重要的。
像近期发明的保护气囊,它是一个马甲,老人出门时就把它穿在身上,在外面如果发生什么意外跌倒时,那个马甲会迅速变成一个气囊,弹出来保护在老人的周围,同时还会响出警报,吸引周围人注意,以致可以最大限度的获得帮助,保护到老人。还有智能手环也是很有必要的,像近期有很多老人出门在外随后走丢迟迟未归的事件,老人的记性本身就不好,而智能手环可以帮助定位,随时查看老人心率步数,防止老人走丢。
安全防范意识,不止对老人来说很重要,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每个人都应该有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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