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一市斤有16两,那么每两就是33.33g。古代量制历经多次变革,明代以后才大体稳定,变化较小,一斤基本在595克左右。直至1929年推行计量改革,将旧制595克一斤改为500克一市斤。
1929年和1959年的改制中,均将中药计量作为例外对待,仍袭旧制不变。即从秦始皇制定统一度量衡,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一直沿用的一斤十六两的计量方法。
这样,从明代到1979年,钱换算为克的正确公式应为595÷16÷10,1钱约等于 3.72克(3.71875克)。从1979年1月1曰起,中药计量单位也改用了米制,用 “克、毫克、升、毫升” ,不用 “两、钱、分” 等。
扩展资料:
距今5000年前的大地湾仰韶晚期房F901中出土的一组陶质量具,是迄今为止,我国发现最早的量器。大地湾这套陶质古量器,出土于房F901的主室中(前堂);主要有泥质槽状条形盘、夹细砂长柄麻花耳铲形抄、泥质单环耳箕形抄、泥质带盖四把深腹罐等。
其中条形盘的容积约为264.3立方厘米;铲形抄的自然盛谷物容积约为2650.7立方厘米;箕形抄的自然盛谷物容积约为5288.4立方厘米;四把深腹罐的容积约为26082.1立方厘米。由此可以看出,除箕形抄是铲形抄的二倍外,其余三件的关系都是以十倍的递增之数。
为了与古代量具名称相贴切,我们将在其相应容量的名称上冠以升、斗、斛之称谓,即可称为"条升、抄斗、四把斛"等,另外,在大地湾仰韶早期遗迹中出土的几件骨匕和铲形器上多见有等距离的圆点形钻窝刻度,并在窝内涂有红色颜料,它们应为当时测定某些东西长宽地尺度。
包括前述F901内所出的一组陶质量具在内,它们都是我国最早“度、量、衡”器的实物佐证;并将我国度量衡实物史提前了二三千年。同时,这些度量衡具的发现也为研究我国古代分配制度、度量衡史以及十进制的起源等,提供了非常珍贵的实物资料。
商代遗址出土有骨尺、牙尺,长度约合16厘米,与中等身材的人大拇指和食指伸开后的指端距离相当。尺上的分寸刻划采用十进位,它和青铜器一样,反映了当时的生产和技术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度量衡
不同的时代不一样的,具体如下:时代 古代用量 折合市制
秦代 一两 0.5165市两
西汉 一两 0.5165市两
东汉 一两 0.4455市两
隋唐 一两 1.0075市两
宋代 一两 1.1936市两
明代 一两 1.1936市两
清代 一两 1.1940市两
而传统的十六进制与国家标准计量单位换算率如下:
一斤(16两) 500g
一市两 31.25 g
一市钱 3.125 g
一市分 0.3125 g
一市厘 0.03125 g
具体操作时,可以忽略小数不计,譬如:一市钱=3 g;
现在一般认为:一斤=500g;一两=5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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