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教委发布消息,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
公办一级幼儿园
600元/生·月
公办二级幼儿园
500元/生·月
公办三级幼儿园
400元/生·月
未定级或未达等级
200元/生·月
收费标准还规定:
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
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
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
上浮不超过30%
市级示范幼儿园
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
上浮不超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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