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体的待遇,<<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很清楚:第十条 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第十二条 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3.看看<<生育保险条例>>吧.上面说的很清楚了!! 北京的平均工资高些,待遇应当可以!!
我一并回答你吧。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你可以享受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1、产前检查费用个人先行垫付,待产后2个月后开始申请报销。封顶报销1400元不含药费、诊疗费。
2、住院生产直接使用社保卡结算。
3、材料:女方结婚证原件+1张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1张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原件+2张复印件、婴儿出生证原件+2张复印件。产后2个月后将材料及需报销单据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即可。
4、申领生育津贴时,因双方均有生育险,晚育津贴可取生育基数高的一方。也就是说,女方单位在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晚育津贴姓名一栏时,可填写双方生育基数最高的一方。
5、生育津贴本月申报下月底到单位账户,费用报销一般在1个半月——2个月到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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