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说剖腹产并不是一种分娩方式,而是解决难产的一个手段。
我们的生命千百万年来的进化,为每一种生命的出生和成长都设计了一个不可或缺的程序。如果我们想绕过这个生命中必须的程序,实际上都是在损害生命。所以如果我们不让孩子经过子宫收缩的挤压和产道的挤压,轻易地选择剖腹产,是对孩子极大的伤害。
全世界的剖腹产率在6%-8%,世界卫生组织也在积极控制。近几年在中国,剖腹产率竟然已经高达60%以上,是很可怕的事情。究其原因,是因为好多家长都不知道剖腹产对孩子的危害。
剖腹产剥夺了孩子几个最原始的学习行为
1、剥夺了呼吸的学习
在妈妈羊水破之前,孩子一直都悬浮在羊水之中,当羊水慢慢破掉,羊膜就会贴着宝宝,使他们不舒服,从而开始反抗。在怀孕末期的时候,子宫的每一个细胞都被撑长了8倍,任何外力都有可能导致子宫一个由盆神经管理的收缩,俗称宫缩。宫缩会把更多的羊水排出去,使得胎盘跟孩子贴服得更紧,从而让孩子更不舒服,更不舒服就更加反抗。宫缩是一阵一阵的,这种挤压会促使孩子要出去。
从哪出去呢?生命有一个了不起的记忆,就是我从哪儿进来的,还从哪儿出去。在宝宝出生时,妈妈子宫和产道的收缩,会把宝宝的肺部内1/3到1/4的体液给挤出来,将呼吸道打通。再加上宝宝出来的时候,大气压会先作用于鼻腔,再作用于胸腔和腹腔,所以孩子有一个呼吸学习的过程。
但是剖腹产的孩子失去了这个机会,一上火就会出现呼吸道问题,不是咳就是喘,此时就需要吃药,而止咳镇喘的绝大多数药都是中枢神经抑制剂,服用过多会产生副作用,使得大脑总是抑制状态,昏昏沉沉。大脑抑制多了,必定就要兴奋,所以有的孩子表现过于“闹腾”,往往跟吃的药有关系。
2、剥夺了触觉的学习
顺产的孩子通过胎盘的紧裹,产道的劲压,慢慢产生了触觉的学习。触觉是人体最大的一个感觉器官,早先的这些刺激让孩子在脑子里建立一个我身体的地图。如果这个地图没有被建立,就会导致孩子出生之后出现感觉运动统和失调,简称感统失调。而感统失调的孩子绝大多数都是剖腹产的。
3、受到极大的惊吓
孩子原本是悬浮在羊水当中的,非常舒服,剖腹产的时候,产科里的二助必须快速地把孩子往外拽(拉慢了会导致新生儿羊水吸入性肺炎)。这个惊吓使得孩子肾上腺素的分泌量相当于一个心脏病人发病时候的30倍,孩子为了活命也“忍”了。
但这个惊吓将会持续生命的第一个周期(女孩到七周岁,男孩到八周岁)。表现在他们的睡眠状况也和自然分娩的孩子不同,喜欢趴着睡,经常一惊一乍,夜里面突然哭,不许关灯或者不许关门。现代研究发现,剖腹产的孩子得精神分裂症的几率是自然分娩孩子的10倍。
4、降低了新生儿的疫力及抗感染能力
剖腹产的孩子在成年后更容易患上传染性疾病、糖尿病和心血管病,并且容易肥胖。
当然,有些宝宝因为客观因素,不得不采取剖腹产的方式,这就另当别论了。
出生时的损伤,好多都是不可逆的。有些宝宝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都是平平安安的,就因为出生这天出了事,从而造成终身的遗憾。
生产是每个女人会遇到一个难关,不是所有的生产都可以顺产,有时候因为各种因素,需要进行剖腹产手术才能让孩子顺利生出。前几年国家没有控制剖腹产率,很多人怕疼都会选择剖腹产。那么剖腹产诊断证明可以补吗?
剖腹产诊断证明可以补吗剖腹产诊断证明可以补,难产假就是生产时候出现了难产的情况,到时医院可以开个证明,拿回单位申请假期就可以了。这是《劳动法》对产妇的假期规定。一般基本产假有90天,难产的话可以增加15天。剖腹产不算难产的,它是相对于顺产来说的。剖腹产不能申请难产假。要是在生产的过程中顺不出来只能剖的话算是难产。如果在医院生的时候医生告诉你难产,出院的时候单子上会有标注。
哪些情况属于难产呢
1、从产妇即将要临盆出现阵痛开始时间,一直到子宫颈口全开的这一段时间方面来看,如果产妇分娩可以在十二小时以下完成,那么就可以称之为正常,初次分娩的产妇时间要长一些,但是在超过二十小时也就属于难产的范畴,而已经有过分娩的经历,也就是一些经产妇如果整个分娩的时间超过十四小时在临床当中也算难产。
2、在临床当中从产妇的子宫颈全开,一直到胎儿出生这段时间内来看,如果可以在两小时以内完成的产妇就属于顺产,也就是正常的分娩情况,如果说时间已经超过两小时,那么就属于是难产的范围了。
3、最后,也就是新生儿出生的阶段,一般从新生儿应该出生的时间算起,一直到胎盘娩出的这一时间段来看,如果时间在五至三十分钟之内在临床当中也是正常的情况,而如果时间已经超过30分钟的产程,那么同样也是属于难产。
剖腹产急诊报销吗剖腹产急诊报销,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对于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但在之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新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从2012年起,生育保险将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部分医疗费用支付项目和定额标准进行调整,医疗待遇水平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在20%左右,预计增加基金支出25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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