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一医生刺喉放血致幼儿无法正常生活,医生在这件事情当中有很大的责任,不仅做手术的时候没有告知家长,而且在家长再三反对做手术的情况下,依旧给孩子做了手术。另外跟家长交谈的内容与病历上的内容完全不一致,可以看出这个医生的素质是非常低的,而且也正是因为他的这种疏忽,导致了孩子出现不良反应。
一、违背职业道德、违背相关规定、为孩子的病情负主要责任
做手术在生活当中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做手术之前是需要跟孩子的家长做好沟通,并且在家长签认手术知情同意书之后,才能够做手术。但是这名医生在孩子第1次就诊的时候,就用手术刀将孩子的喉咙捅破从而放血,当时孩子就有不舒服的现象,而且孩子也简简单单的就是一个扁桃体不舒服的症状,但是却被医生不断的放大。即使在被医生下了要做手术的医嘱之后,母亲依旧还是不愿意让孩子做手术,不过医生违背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同时也过分地相信自己的医术,从而将孩子治成现在这样一副样子。
二、医院没回应、推卸责任
除此之外这名孩子的母亲也是十分可怜的,因为孩子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因此这名母亲不仅又当妈,又当爹,照顾孩子的起居,孩子现在看到医生就非常的害怕,而且这个医院不仅没有做出任何的回应,甚至还将责任全部推卸给已经退休的老医生身上,可以看出医院的责任所在。
三、结语
这件事情告诉大家遇到了不公平的事情,一定要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现在这名孩子已经十几岁了,还没有受到过九年义务教育,另外每天都会流鼻血,身体也越来越虚弱,所以希望这名孩子的母亲能够早日胜诉,为她的孩子得到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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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缺乏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从全国范围来讲,只有北京、上海、江苏、陕西、河南等省(市)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湖北省只有部分县(市、区)探索建立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而现在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国家的政策是:结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对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国办发〔2011〕31号)
由于国家未出台统一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故省级区域之间,同一省内的市县级之间政策不统一,政策差异性很大。如河南省对于在村卫生室工作10年以上的退休乡村医生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的补助;陕西省按工龄每年4元的标准对退休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北京市将退休乡村医生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养老金;上海市按照该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标准,保障退休乡村医生每月不低于300元的养老金等。就湖北省来看,各地也是五花八门。如蕲春县统一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乡村医生每年可以获得4400元左右的养老金;汉川市将乡村医生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障范畴,退休乡村医生每年可以获得3900元左右的养老金。麻城市规定凡参加乡村一体化的乡村医生,到龄或因病离岗后,每人可按月领取300元生活费,去世后可领取5000元丧葬费和300元抚恤金。宜昌市下辖各县(市、区)组织乡村医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按比例缴费,退休后按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水平领取养老金。各个地方的也有所差异!目前来看,湖北这个政策还在分地方分地区进行完善村医养老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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