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需负担合理费用的支出。男女双方既不想结婚又不想生育子女的情形下,女方需要做流产手术的,男方需要至少需要支付一半因手术产生的费用及女方的因此产生的营养费和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2、赠与协议已实际履行。如果女方因流产向男方主张20万元的补偿费,如果男方与女方双方协商一致,内容为男方自愿向女方支付20万元做为补偿,并已支付完成,在法律上可以视为男方与女方达成了赠与合同,并且已完全履行了此合同,男方不能再主张撤回赠与,要回此20万元;
3、赠与协议未实际履行。如果双方仅是达成协议,男方需要向女方支付20万元,但男方反悔未向女方支付此款项,视为男方撤回了赠与,男方可以不履行此赠与协议,除非此合同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二、在男方与女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怀孕:
1、夫妻未约定财产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所以男方向女方支付20万元,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约定财产制。如果夫妻约定了婚后财产收入归个自所有,因此男方向女方支付的20万元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__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__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__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1、首先,你们小两口必须理性地商量孩子的问题。如果留下,你们是否已经做好生养的准备,能否共同承担孩子后续的一切费用。大概费用有孕妇的营养费,胎儿的检查费、医院生产费用、护理费等等。还有婴儿的衣物、奶粉之类的。评估一下,先做好预算吧。当然,如果你们双方父母都认可。那么你们将会减轻部分经济压力。2、其次,从你的只言片语,明显看出,男朋友是非常想留下孩子!不过他表现得太过物质。表达方式太过拙劣。试问房租生活都能交的人。打胎要不了几个钱啊!打胎的价格取决于怀孕的是时间长短、药流还是手术,费用一般200-3000元这个区间。如果决定打胎一定要去公立医院。
3、再次,如果确定打胎。问男朋友要钱是没错的。如果你们关于孩子问题谈崩了,导致要分手,那么我建议AA制,毕竟孩子是你们两个人的。都要对做出的事情担起责任;如果你们还在一起,那么这个钱,男方必须承担。我个人的理解,当女方提出打胎的时候,是对男方的感情的和付出变相地否定。未婚女人一旦打胎,意味着她和这个男人感情到了尽头。
4、最后,希望你们能够谋而后定、三思而行。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婚姻是两家人的事。且行且珍惜。但凡你们是真心相爱,我希望你们能够留下这个孩子。所有的坎坷和困苦都是暂时的。祝你们幸福!
在杭州新城医院打胎总费用包括手术前的检查和手术后的药物总的大致从800多到1500多不等.具体的看您选择什么样的手术方式来定.目前打胎采用的无痛人流手术方式有普通无痛人流、可视无痛人流、超导可视无痛人流、3毫米微管无痛人流、MVA微管超导可视无痛人流、宫腔镜取胚术等人流技术等。参考资料:杭州新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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