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医保报销比例: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宫外孕住院医保可以报销。宫外孕属于生育并发症中的异位妊娠,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但只能报销医疗费,报销方法是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方法报销。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宫外孕如果想要按照社保标准来报销,估计可能性不大,因为社保报销是需要生育证的,而生育证则是需要有结婚证才能办理的。但是在新农合下进行宫外孕手术,是可以报销的。但具体每个地区的报销比例都是不同,具体可以到当地的农合进行查询。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之一是已婚,没结婚不能报销,某些商业保险应该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宫外孕社保可以报销。宫外孕之后住院一般的城镇居民保险、新农合保险以及职工保险都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商业险能否报销,要根据患者选择的商业险种而定,所以,这种情况下,如果患者既有一般的新农合保险或者城镇居民保险,或者是职工保险,那么可以先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报销。如果包含了宫外孕的报销,放在商业保险处报销,这样患者的花费就非常的少。
社保政策中规定生育保险报销项目包括:
生育或流产、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并发症。一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如果,患者同时有商业保险,那么报销结束之后,可以将自己的病历复印,然后咨询商业保险处,患者所购买的商业保险是否包含着宫外孕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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