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利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现在各地区对产假的休假时间都有不同延长奖励,对应的待遇金额也相对较多。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造成职工损失或虽缴纳但不配合申报的,建议职工积极维权。如果你没有缴纳生育保险,产假工资就由用人单位 如果已经缴纳过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也等于说是产假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宫外孕的征兆最明显的是停经,然后就是下腹坠痛,有排便感,有时呈剧痛,伴有冷汗淋漓。破裂时患者突感一侧下腹撕裂样疼痛 ,常伴恶心呕吐。阴道还会少量出血,出现晕厥、休克现象。下面我们看看宫外孕的具体症状。1、腹痛:患者常感一侧下腹隐痛或胀痛,如果妊娠部位破裂则出现下腹部撕裂样剧痛,疼痛为持续性或阵发性,血液常积聚在直肠子宫陷凹而出现肛门坠胀感。2、阴道流血:常表现为短暂停经后出现不规则流血,量少,点滴状,暗红色或褐色。部分患者流血较多,似月经量。3、有停经史:月经一向规律的妇女出现停经。一般停经时间6-8周,当月经过去几天即出现不规则阴道流血时,常被患者误认为月经来潮而忽视去医院就诊;特别是月经不规律的妇女更想不到去医院检查。4、腹泻:腹泻也可能发生在与宫外孕症状的患者,如果不是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仔细分析可以很容易地被认为是消化不良或肠道急症。5、休克:可引起头晕,面色苍白,薄脉搏,血压,滴冷汗,晕厥,休克发生等。晕厥造成宫外孕可以很容易地为低血糖的错误。宫外孕产生的腹痛的时间大约是在怀孕后6-8周之内,腹痛是因为输卵管破裂所至,常为一侧下腹撕裂样疼痛,还伴有恶心呕吐,肛门坠胀感,如果是出血过多时时疼痛难忍。不仅会出现腹痛,还会有阴道流血。
宫外孕早期最常见的症状有以下几点: 1、腹痛:下腹坠痛,有排便感,有时呈剧痛,伴有冷汗淋漓。破裂时患者突感一侧下腹撕裂样疼痛 ,常伴恶心呕吐。 2、停经:输卵管妊娠流产或破裂前,症状和体征均不明显,除短期停经及妊娠表现外,有时出现一 侧下腹胀痛。检查时输卵管正常或有肿大。 3、阴道出血:常是少量出血。 4、晕厥与休克:由于腹腔内急性出血,可引起血容量减少及剧烈腹痛,轻者常有晕厥,重者出现休克。 5、其他症状:可以有恶心、呕吐、尿频。宫外孕的症状常常是不典型的,有的病人因大出血而发生休克,面色苍白,血压下降 可以做B超检查出来的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