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包括了婴幼儿吃的婴幼儿奶粉、保健食品,另外还有特殊医学用途的配方食品,这几类食品因为食用人群特殊、管理特殊,非常严格,所以法律上归类为特殊食品。
特殊食品是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营养需要,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这类食品的成分或成分含量,应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特殊膳食用食品需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某一种或某一类食品最适宜特定(特殊)人群食用,如婴儿、幼儿、糖尿病患者、严重缺乏某些营养素的人等。这类人群由于生理原因,需要的膳食结构与一般人群的膳食结构有明显区别。
第二,为这类人群制作的食品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的营养成分有显著不同,有些营养素含量很低或很高。如无母乳喂养的婴儿需要的婴儿配方乳粉,其营养成分和含量与成年人食用的乳粉有显著不同。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称为特殊膳食用食品。
特殊食品包括特殊膳食用食品,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和药品。
特殊食品的定义:
为特殊人群提供特殊营养,即提供特殊的生理和营养成分(无法从日常的普通膳食中摄取)。特膳食品作为现代科技的食补食疗,遵循"调营理卫、医食同源",借鉴中医药学"君臣佐使"的配方原则,针对特殊人群提供其容易流失和难以获取的特殊且丰富的营养成分。
特殊膳食食品的原料均来自十几种甚至几十种天然物质的精华,运用先进的微生态和超微滤技术,针对特殊人群,系统的强化或弱化、添加或去除某些成分,为特殊人群提供配比最科学的易流失和难以获取的营养成分。
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质),生理活性物质通过提取、分离、浓缩或者是添加了纯度较高的某种生理活性物质,使其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
保健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食用范围(特定人群),不以治疗为目的,可以声称保健功能,但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长期食用。
在普通食品中也含有生理活性物质,由于含量较低,在人体内无法达到调节功能的浓度,不能实现功效作用;普通食品不强调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没有特定的食用范围(食用人群)。
通过直接食用普通食品不能满足特殊人群的营养需求,同时也带来许多非必需的营养负担(饱和脂肪、糖份等)。此外,普通食品不能满足某些特殊状态群体的消化吸收,存在着较大的代谢负担。
特殊食品包括给特定(特殊)人群食用,如婴儿、幼儿、糖尿病患者、严重缺乏某些营养素的人的食品,也包括可类比的普通食品的营养成分有显著不同,有些营养素含量很低或很高的食品。特殊食品:特殊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质),生理活性物质通过提取、分离、浓缩或者是添加了纯度较高的某种生理活性物质,使其能调节人体的机能。
普通食品:在普通食品中也含有生理活性物质,由于含量较低,在人体内无法达到调节功能的浓度,不能实现功效作用;普通食品不强调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没有特定的范围(食用人群)。
通过直接食用普通食品不能满足特殊人群的营养需求,同时也带来许多非必需的营养负担(饱和脂肪、糖等)。此外,普通食品不能满足某些特殊状态群体的消化吸收,存在着较大的代谢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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