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慈悲。众生平等,本无差别,都是生命,如何能以动物之肉,养我身命。古人言:血肉淋漓味足珍,一般痛苦怨难伸。设身处地扪心想,谁肯将刀割自身。又说: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原同一种性,只是别形躯。苦恼从他受,肥甘为我须。
二、吃肉者果报同杀业。吃肉者与杀者共业,果报极可怕。诸恶业中,杀生最大;诸功德中,放生最大。杀生与吃肉者,生前多病多意外,死后堕地狱,惨不忍言。
三、为保人身。吃肉,便与动物无异,归于弱肉强食的动物森林法则。生前已为禽兽之行,死后安得再为人乎!
四、为孝道。佛教讲缘,我们能吃到的肉,都是与我们有极深的缘的众生。可能前世是我们的亲人,是我们的母亲儿女,朋友兄弟,无缘,是吃不到他们的肉的。佛教中又认为,在无量劫的六道轮回中,所有众生都曾与我们互为父母子女,吃它们的肉,就如同吃父母的肉无异。
佛教不吃肉是依据佛教的戒律,佛教中基本的戒杀,吃肉属于杀生,犯戒。因此出家人不能吃肉。《楞严经》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楞伽经宗通》:岂有不教人取、不求自至、不想肉味而有鱼肉三净物哉?故食肉者,即与杀生无异,伤众生命,断如来种。
《梵网经》:一切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
虚云老和尚开示:学佛不论修何法门等,总以持戒为本。如不持戒,纵有多智,皆为魔事。
妙祥法师开示:先要严格持戒去修行。持戒的基础那就是五戒,从五戒开始,你能守五戒里的一戒,你就守一戒;能守两戒,就守两戒;如果五戒全持,那你就打了一个很好的基础。这个基础,杀、盗、淫、妄、酒,哪个戒都得严格去持。比如杀生戒,简单举个例子,杀生戒就是我们不能杀一切众生,一切众生包括天上飞的、地上走的,一切蠕动含灵,都不能动——只要有命的我们都不可以杀。杀了以后断大慈悲种子,断了大慈悲种子就不能成佛道了,这个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由此可见,戒律、佛教经典中都有记载,出家人不能吃肉。
1.佛灭度后,再没有三净肉
《大乘入楞伽经》若有痴人,谤言如来听许食肉,亦自食者,当知是人恶业所缠,必当永堕不饶益处。
根据经律记载,佛在世时,确实有一段时间是允许佛弟子吃肉的,可以食用三净肉、五净肉等。但是佛在世的这类“净肉”,却并非我们现在所理解的“三净肉”。三净肉,是不见、不闻、不疑。不见者,不自眼见为我故杀是畜生;不闻者,不从可信人闻为汝故杀是畜生;不疑者,是中有屠儿,是人慈心,不能夺畜生命。现在世人所食用的肉,多为夺命他杀,且是为“我等”吃肉者而杀,所以不可能是“净肉”。
吃肉是在参与杀生。
佛在世时允许弟子吃的“净肉”,并不是真正的众生肉,而是佛以神力所化现的、没有命根的“假肉”。《楞严经》: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随着佛离世涅槃,这种没命根、佛化现的“净肉”,自然就不复存在。所以佛明确告知弟子:世无净肉,从此一切肉悉不应食。
吃肉只是一时权宜,佛早已禁止
《涅槃经》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如来不听食肉?善男子,夫食肉者断大慈种。迦叶又言:如来何故,先听比丘食三种净肉?佛言:迦叶,是三种净肉,随事渐制。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何因缘故,十种不净乃至九种清净而复不听?佛告迦叶:亦是因事渐次而制,当知即是现断肉义。
信佛可以吃肉,但只能吃三净肉,另有十种肉不可吃。佛陀允许信众吃的肉,称作“三净肉”,其戒中,此为不禁比丘之食。三净肉应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眼不见杀,即没有亲眼看见动物临死的凄惨景象;
第二、耳不闻杀,即没有亲耳听到动物被杀死的声音;
第三、不为己所杀,即不是为了自己想吃才杀的。
在《律藏》中,佛陀规定比库们不可以吃十种肉: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蛇肉、狮子肉、老虎肉、豹肉、熊肉和土狼肉 。此外,比库除了得非人病(鬼神附身等)开缘允许吃生肉、喝生血外,无病比库是禁止食用生血、生肉的 。
注:比库者,以见到轮回的怖畏,或持割截衣等,获得这样名称的信心出家的良家之子。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