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3.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生育证明需要以下材料:1、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2、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法律分析】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由各省计生委统一印制,发证对象为各省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发证单位为发证对象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自办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要将信息反馈给持证人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证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在办理生育证明的时候是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本以及照片一个,这个生育证明可以帮助孩子办理户口,生育证明在办理之前,医生会先询问孩子的真实信息,然后才会去办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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