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妊娠的最好时间是在二个月左右,一旦超过了这个时间去做流产术,对母体的身体有伤害,超过了五个月就不能做人流,那要引产了,那时孩子基本长好了,所以,要还是不要这个孩子,要趁早做决定
妄想女方怀孕了,就想一分钱不给的,今时不同往日了,现在连离婚都不是丢人的事,更何况是流产。
我强烈要求把孩孑生下来,但是她要坚决打掉孩子,我该怎么劝她?凡事有因有果,还不抓紧时间把婚事办了,领结婚证,顺便也准备一下结婚的费用,尽有可能的让她对你有安全感,证明你是一个敢做敢为,负责任的男人,她致所以要打掉孩子,可能对你太失望,找不到一顶点的安全感,害怕生下孩子后没人抚养
从你的反常行为看,你根本就没有和你女朋友结婚的打算,你女朋友以打掉孩子要胁你结婚,根本就不相信你的花言巧语,或者你只是为了要你女朋友给你生一个孩子?
我朋友就办理过这样的案件 ,有一个男士的女朋友怀孕了,婆婆公公都很高兴 ,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女朋友不同意生下来,婆婆公公提出给二百万保障金,让女朋友放心。
女朋友再也没有借口不生孩子,孩子生下来还真的不是男人的,男方家有钱有势力
际行动,负起男人该负的责任,女人未婚先孕就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在遇到奇葩的男人和狡辩的婆婆,那只会让自己以后生活更难。女在激情下可能会偷尝禁果,但对于孩子的到来,有很多人是没有做好心里准备的,而你女朋友可能就是其中之一。对于孩子的去留,你强烈要求她把孩子生下来,但是她很坚决要打掉孩子,你们走向了两个极端。
当然是人流对身体伤害大了,一次人流消耗的元气相当于10次正常生产。而且人流引起的后遗症很多。常见的后遗症有月经不调、不孕不育、惯性流产、精神方面等等好多。可况您的孩子都4个半月了,眼睛鼻子嘴,胳膊腿等等全都长全了,不能做人流了,如果不要只能引产,那对身体的伤害就更大了。人们都认为孩子是胚胎,不算生命,其实都是愚昧无知,自欺欺人,这种错误的见解害了无数的父母和孩子。科学家已经通过超声成像技术证明,怀孕几周后的孩子在胚胎时期已经有了感受和意识,在做人流的仪器深入妈妈时孩子已经懂得躲避,逃命。何况引产,引产是强制将正常发育的活孩子生下来,您能想象孩子多么希望继续在妈妈的里幸福的活下去吗?
孩子是条鲜活的生命,现在您放弃他,表面上是没有负担了,但实际上一辈子也走不出杀子阴影了。这应该是天下最糊涂,最让人内疚后悔的如万箭穿心般痛不欲生的事了吧。
孩子是您最亲的人,是个将来最爱您,最孝顺您的人。给您讲一个古代二十四孝故事吧,叫啮指痛心,希望能对您能有所启发:故事的主人公叫曾参,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
这就是孩子对父母的爱啊,这就是母子连心啊。您真的愿意舍弃这份世界上最美好最真挚的感情吗?
就算真有困难,但方法是人想的,生下来如果实在养不了可以送到福利院,送到国家设立的婴儿岛,甚至送到寺庙,最起码给他一个见到这个世界的机会,就算没有你们的抚养,他也是您的孩子,让您的孩子也能走完自己的人生吧。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生而为人,怎么能对自己的亲生骨肉这么麻木不仁呢?千万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终身的事啊。
如果有条件的话,建议生下来。以为人流一般采取的是刮宫术。他对子宫的伤害不次于生个孩子。做人流到一定数目的话很可能会导致你以后不育,或习惯性流产。保险起见,建议生下来。(如果你结婚了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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