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商品房使用年限70年,我国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