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假若合同里没有约定办房产证期限的话,那就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期房,从交房的使用之日那天算起,90天之间开发商一定要办理好房产证如果是现房,从合同的订立之日起90日就需要办理好房产证了。
此外,如果是全款买房(贷款的还需办理银行抵押),也可以自己向开发商索要相关资料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间相对较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 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
买期房一般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拿 房产证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 房屋所有权 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 合同订立 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 违约金 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 购房 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 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预售 商品房 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 土地使用权 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 销售合同 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