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买房以后会拿到很多的证件,最主要的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它们被称为房产三证。
以下依次说明:
1、《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2、《房屋契证》:房屋契证又称为是一种完税凭证。从一般意义上讲,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但是二手房和新房子除去以上三种必须证书以外,还有其他证书。
1、二手房可以拿到的证书有:产权证、国土证,过户的时候会有契税、交易手续费等多项证书。
2、在购买新房时会拿到的证书有:首付收据、购房合同,办理贷款的话则是会有贷款合同、公证费收据、工本费收据。
知识拓展:
1、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2、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方将货币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关规定,按期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返还给贷款方面确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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