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捕捞海龟违法。
海龟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 2004年 ver 3.1)——濒危(EN)。
海龟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
海龟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卷》(爬行类)——极危(CR)。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捕海龟违法的其它相关介绍:
1、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国家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侵权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客观方面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收购、运输、加工、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犯罪。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2、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情节严重的,以投机、走私罪论处。新刑法对该罪作了单独规定。
3、本罪为行为犯,情节应当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特别严重”的标准,司法解释已明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长期以来,海龟是西南中沙群岛的主要特产之一,年产量可达2000多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把海龟列为重点保护的海洋动物,禁止捕捉。使海龟得到很好的保护,繁殖和回游的数量急剧增多。有许多海龟还滞留在岛屿礁盘的越冬。海龟中还有一种很珍贵的品种,即玳瑁。外形与“绿蠵龟”相似,因其背甲鳞共有十三块,俗称“十三鳞”。鳞片质地优良,花纹美丽。光泽透亮,最是适宜制作珍贵的装饰品。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