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劳动者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11种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在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的,可以办理病退,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2、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病退提前退休的条件具体如下: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当事人办理退休的,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如果是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其参加养老保险后,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般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可累计折算。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x0d\x0a(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x0d\x0a(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x0d\x0a(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x0d\x0a(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x0d\x0a\x0d\x0a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x0d\x0a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x0d\x0a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x0d\x0a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x0d\x0a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x0d\x0a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x0d\x0a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x0d\x0a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x0d\x0a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x0d\x0a1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x0d\x0a12、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x0d\x0a13、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x0d\x0a14、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x0d\x0a15、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x0d\x0a16、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x0d\x0a17、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