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检查,没有早晚
大多数疾病追求早期检查,但不适合妊娠期糖尿病。血糖只有在患者怀孕24周时才会出现。
很多孕妇在怀孕的时候可能已经有糖尿病了,但是她还没有做血糖检测。所以在第一次产前检查的同时,还需要进行空腹部血糖检测。如果发现血糖水平已达到非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则应诊断为孕前糖尿病。但如果早期血糖正常,但随着孕周的增加,代谢负担越来越重,24周后出现糖代谢紊乱,那么就可以通过实验来确定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但很多患者来就诊时,往往已经超过28周,对孕妇和胎儿的威胁指数大大增加。
有些患者会选择在24周之前进行检查,但这只能诊断孕前糖尿病。如果患者检查后血糖正常,会让她忽略妊娠糖尿病的威胁。
此外,鉴于大多数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血糖会在产后恢复正常,杨教授建议患者在产后6-12周内再次进行血糖检测。如果血糖正常,可以确定妊娠糖尿病是由妊娠引起的。但是,这类患者将来患二型糖尿病的几率会明显增加。因此,应该每三年进行一次糖尿病测试,以尽早发现它是否会成为二型糖尿病。但是,一旦患者在产后6-12周检查,血糖仍然异常,需要尽快去内分泌治疗。
血糖很难控制,需要早期用药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降低了,血糖控制的管理标准应该更严格。杨教授说,患者应重点选择能提供足够热量和合理营养,但不易引起饥饿感和餐后高血糖的食物。血糖最好控制在饭前5.3以下,饭后7.8以下,2小时后不超过6.7。如果患者孕前有糖尿病,餐前血糖应在5.4以下,但不能低于3.3。警惕低血糖,餐后最大不超过7.1。同时,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以不引起胎儿窘迫和生长迟缓、不引起宫缩、不超过母亲规定的心率为原则,进行适当的运动。
但是,一旦饮食和运动不能控制血糖,就要及时采取用药方案。杨教授指出,我国妊娠期糖尿病治疗标准要求,经过3-5天的饮食和运动控制,血糖不能达标,就要开始胰岛素治疗。但是很多患者因为胎儿的原因,不敢吃药。其实因为胰岛素是大分子物质,不会通过胎盘影响胎儿,所以是比较安全的治疗选择。比如目前临床广泛使用的诺和锐(门冬胰岛素),起效快,作用持续时间短,可以提供更稳定的血糖控制,降低低血糖的风险。
新生儿糖尿病发病率超过7倍
胎儿早期发育的宫内环境是日后慢性病的触发因素,不利的宫内环境可增加成人慢性病的发病率。
患有妊娠期糖尿病或肥胖症的孕妇,其婴儿患糖尿病或肥胖症的机会增加,其女儿在成年怀孕时也将有很大的可能性患妊娠期糖尿病或肥胖症,从而形成一代又一代的恶性循环。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发生产后二型糖尿病的风险比普通人群高7倍以上,后代患肥胖、糖尿病等代谢综合征的风险也会增加。
老年、肥胖或诱发因素
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包括:
1.身体肥胖或超重,孕前身体质量指数在26以上(身体质量指数=体重公斤/身高平方厘米)。
2.33岁以上的高龄孕妇,尤其是35岁以上的。
3.有糖尿病家族史,尤其是一级亲属(包括父母和兄弟姐妹)。
4.孕期尿常规检查常显示空腹尿糖阳性。
5.妊娠期反复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6.出现过不明原因的反复自然流产、胎儿宫内死亡、胎儿畸形等。
7.生下了一个4公斤多的胎儿。
8.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9.怀孕期间发现胎儿大于实际孕周或有羊水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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