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需要带需要的证件去办理结婚证,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本;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证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
(2)本人的户口簿;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婚姻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且向男女双方询问相关情况;
3、依法审查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办理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婚登记所需证件如下: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4、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需要提醒的是,上述的离婚判决书是选择起诉离婚才会有的,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判决书生效;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时生效。另外,如果被告缺席,离婚判决书依然会签发,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给缺席被告。如果缺席的被告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上诉,则判决书生效。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婚领证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还有相应的流程: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
(5)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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