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出现在一所教堂内。当时是圣诞节前夕,人们正在忏悔,没想到抬头看到一把宝剑插在一块四方的石头上。周围写着金字:“凡能从石台上拔出此剑者,而且生于英格兰,它便是英格兰全境的国王①。”当在场的人做过弥撒之后就去试着拔出宝剑,结果竟没有一个人能拔出来。于是主教命人选出十位德高望重的骑士看守此剑。到了新年,骑士们参加比武,亚瑟王(Arthur)的养父爱克托(Ector)带着他的儿子凯(Kay)一同参加比武,由于亚瑟比较小当时可能还没被封做骑士所以没有参加②。而粗心的凯竟忘了带佩剑,他就让亚瑟骑马去取。当亚瑟到了他们寄宿的地方却发现主人已将房门锁上去看比武了,无奈之下亚瑟想起了石中剑。他急忙到了教堂,结果发现十位骑士都去看比武了。迫于无奈,亚瑟握住剑柄,一下就拔出了宝剑。当他把剑交给凯时,凯一眼就认出了这把剑,又将它转交给父亲。当时爱克托有些不太相信亚瑟能拔出这宝剑,就将剑又插入石中,但他和凯都拔不出来,而亚瑟又一次轻而易举的拔出了宝剑。由于亚瑟太年轻,很多人都不愿意让他做王,就又要他拔剑。试了不知多少次,人民开始认同亚瑟了,并反对贵族一再的拖延时间。不久亚瑟就成为了英格兰之王。后来亚瑟的石中剑在于伯林诺王(Pellinore)的决斗中被砍断,幸有魔法师梅林(Merlin)相助亚瑟才逃过一劫。因为剑对于骑士尤为重要,所以梅林领他去取的了湖中剑。 注解 ①由于当时拥有一大片土地便可称王,所以这样说。比如圆桌骑士特里斯坦(Tristram)的叔叔马克王(Mark)是康沃尔的国王,而康沃尔是威尔士的一部分,这样威尔士就会有很多王。 ②根据记载贵族在21岁时才能被封为骑士。
[编辑本段]2.西方传说的名剑--北欧神话
一、[GRAM]~传说中德意志和北欧的[胜利之剑]所有者:西格鲁特 时代:北欧和中世纪的德意志 地域:冰岛、挪威、德意志 出典:“埃达”等 [GRAM]在德意志和北欧传诵的著名传说中登场,是闪耀着英雄胜利的光辉和代表其壮烈人生的圣剑。下面的描写以英雄传说的原型为基本,而这些传说对现在的幻想作品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在中世纪初期的德意志以及维京时代北欧的最高英雄,就是在瓦格那歌剧中也十分有名的[齐格弗里德](北欧称为[西格鲁特]),而他所持有的佩剑据说是由矮人族所锻造的名剑——[GRAM]。 [齐格弗里德](或称[西格鲁特])是古代日耳曼的战士,在德意志和北欧被广泛传扬。其事迹虽没有实典记载,但故事发生的时间则可确定为德意志民族的大迁移时期。与日耳曼诸部族相对,匈奴族的[阿特拉]也有登场。[齐格弗里德]为了妻子、家人和荣誉与对手展开了激战,据说在这个传说中展现了完全的日耳曼精神,那么究竟故事中所描绘出的英雄形象是怎样的呢? 《VolsungaSaga》是记载维京时代冰岛英雄传说的事典,它将北欧古老叙事诗《Edda》中的散文和歌谣做了修改。 故事从[西格鲁特]的祖父[巴鲁森格国王]开始讲述。作为[北欧主神奥丁]的子孙,[巴鲁森格]与神的奴仆——巨人[瓦鲁库勒]的女儿[弗廖姿]结婚并生有两个孩子。他的儿子[齐格蒙特]是当世无双的勇者,他的双生妹妹[西格妮]是举世无双的美人。他们居住在由大树围成的大屋子里,这个大树被称做“儿童之树”。 与[巴鲁森格]一族常年为敌的部族之王[西格尔]贪图[西格妮]的美貌,他向[巴鲁森格]提出要[西格尔]做自己的妻子,并允诺只要这样就可以实现两家的和平。 在[西格尔王]与[西格妮]结婚典礼那一天,一个衣着褴褛、头戴帽子的单眼男子造访了大屋。他将手持的剑刺入了“儿童之树”。这个男子说:“只要有谁拔出这柄剑,作为奖励他就是这把剑的主人!”之后,他飘然而去。这个男子就是[主神奥丁],而他带来的剑就是可以给[巴鲁森格]一族带来胜利和荣耀的[圣剑GRAM]。 大屋中的人都去尝试,但是只有[瓦鲁库勒]的儿子[齐格蒙特]拔出了剑。[西格尔]用与剑重量三倍相等的黄金想交换[齐格蒙特]的圣剑,但是被[齐格蒙特]以“如果剑是你的,你应该拔出来”为理由拒绝了。为此[西格尔]大怒,他挥军发动战争,杀害了除[齐格蒙特]和[西格妮]外的所有[巴鲁森格]族人。 [齐格蒙特]在妹妹[西格妮]的帮助下逃得性命。两个人为了向[西格尔]报仇,决定生养孩子继承部族的香火,他们的孩子名为[欣弗姚特]。[欣弗姚特]在他们的抚养下渐渐长大,[齐格蒙特]于是决定展开复仇行动。但是他们的举动被[西格尔]发现,[西格尔]设陷阱抓住了他们并把[齐格蒙特]等关进了石坟中。[西格尔]在[齐格蒙特]和[欣弗姚特]之间设置了巨大的岩石,让他们彼此不能见面。拯救他们的还是[西格妮],她利用送饭的机会将[圣剑GRAM]带入牢房给他们。于是[齐格蒙特]利用圣剑劈开岩石逃脱成功,并在[西格尔]屋子放了一把火。复仇后的[西格妮]则和丈夫[西格尔]同归于尽…… 就这样[齐格蒙特]作了国王,但是他的儿子[欣弗姚特]一次因为食物中毒而死。[齐格蒙特]为了延续血脉,娶了美丽聪明的[休尔德斯]为妻。不过作为代价,他不得不与也想要得到[休尔德斯]的[龙戈比]作战。 [齐格蒙特]挥舞圣剑与[龙戈比]的军队展开战斗,但是他的圣剑却遭到了[奥丁之枪——Gungnir]的抵抗,[圣剑GRAM]折断,[齐格蒙特]也受重伤身死。在他临死之前托付身边的人将折断的圣剑交给他的妻子[休尔德斯],并让他们转告妻子,将来把[圣剑GRAM]交给自己的儿子[西格鲁特],并预言自己的儿子会凭借这柄剑成就伟业,留名千古。 在[齐格蒙特]死后,他的妻子[休尔德斯]生下了儿子[西格鲁特]。因为他没有了父亲,所以寄养在巨人[来根]的家里。[来根]有个叫[法夫尼尔]的哥哥,[法夫尼尔]过去曾被神赠与从莱茵河矮人族那里偷盗来的黄金,他自身变化为龙,一直守卫着这批宝藏。 [来根]答应为[西格鲁特]锻造宝剑,作为报答,[西格鲁特]要为他杀死[法夫尼尔]夺取黄金。[西格鲁特]答应了他,但是说必须要一把能够杀龙的宝剑。 [来根]施展出他锻造刀剑的高超技巧,但是开始的时候无论他造出什么样的剑,[西格鲁特]只要轻轻一挥就立即折断。无奈之时,[西格鲁特]拿出了从母亲那里得到的父亲遗物——[圣剑GRAM]的碎片。[来根]说,如果用这金属不能造出优秀的宝剑的话,他一生将不再铸剑。最终,[西格鲁特]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再生的圣剑。 [西格鲁特拿]着再生的[圣剑GRAM]出发去寻找[法夫尼尔]。战斗中,[圣剑GRAM]干净利索地贯穿了[法夫尼尔]的鳞甲,挖出了他的心脏。得知[西格鲁特]杀死[法夫尼尔]后,[来根]让他将[法夫尼尔]的心脏吃掉。 [西格鲁特]用手去触摸心脏,但是手指被灼伤。慌张之中他把手指放到口中吮吸,于是龙的鲜血进入他的体内,他听到了鸟类的说话,从鸟类的交谈中他得知了[来根]想要杀死他的企图。后来,[西格鲁特]又用[圣剑GRAM]将[来根]杀死。 就这样,[西格鲁特]将[法夫尼尔]的宝藏拿到手中,并得到了“杀龙英雄”的绰号。 [西格鲁特]一天站在山顶眺望,发现一座被火焰包围的城市。当他好容易到达那里时,发现了一个熟睡中的美丽女性,她的名字叫[布伦西尔德]。她是[奥丁神]的部下,名字的意思是“铠甲与战斗”。漂亮幽雅的她却穿著盔甲拿着武器,具有好战的勇猛性格。 [西格鲁特]被她的美貌和勇敢折服,向她表达了爱意,并把从[法夫尼尔]那里得到的[黄金戒指]给了她。但是同时深爱[布伦西尔德]的还有一个男子,他的名字叫[昆那尔]。 [昆那尔]的母亲将[西格鲁特]接到自己的家中,让他喝下了失去记忆的酒。这样,[西格鲁特]忘记了[布伦西尔德],和[昆那尔]的妹妹[古德伦]结婚了。 [昆那尔]去见[布伦西尔德],但是他无法穿越火焰包围的城墙,无奈之下他委托[西格鲁特]代替他去见[布伦西尔德]。[西格鲁特]答应了他,来到城中和[布伦西尔德]过了一夜。但是他不愿意背叛自己的妻子,在天亮离开的时候他将自己送给[布伦西尔德]的[黄金戒指]拿走,送给了自己的妻子[古德伦]。 就这样,两对夫妇生活着,但是[布伦西尔德]却感到曾经对自己示爱的[西格鲁特]背叛了自己,后来她又发现[西格鲁特]送给自己的戒指戴在[古德伦]的手上,这才明白那天到城里来见自己的人并不是[昆那尔],而是[西格鲁特]。 知道这些的[布伦西尔德]怒火中烧,她决定杀了[西格鲁特]。[昆那尔]听从了妻子的恳求,他让自己的弟弟[古特鲁姆]去做这件事。一天,在[西格鲁特]睡觉的时候,[古特鲁姆]刺死了他,但是[西格鲁特]在临终之时用力将[圣剑GRAM]掷出,将[古特鲁姆]劈为两半。 在[西格鲁特]临死的时候,他将真话告诉了[布伦西尔德]。[布伦西尔德]得知真相后痛苦万分,用[圣剑GRAM]自杀而死,陪伴在自己真正的丈夫身边。 [昆那尔]将两人合葬,[圣剑GRAM]也成为了陪葬品,永远沉睡在泥土之下…… 中世纪德意志的叙事诗《尼贝尔根之歌》和上面的《VolsungaSaga》一样是讲述古代德意志故事的传记体诗歌。 这个作品描绘了[西格鲁特]与[布伦西尔德]相会以及背叛的故事,对于前面的杀龙情节只是一笔带过。此外,该作中登场人物的名字都是德意志风格的,比如[西格鲁特]的名字被称做[齐格弗里德],[昆那尔]被叫做[昆塔]等。其它也有和北欧传说不同的设定,象[布伦西尔德]对越过火焰墙壁来到的[西格鲁特]要求比武,战胜自己后才答应他的求婚等。 这之外的部分两者大致相同,但是在《尼贝尔根之歌》中并没有过多的关于圣剑的描写,从两者描写的侧重点不同可以反映出两个民族不同的社会风俗情况。 在《尼贝尔根之歌》中[西格鲁特]所持的[名剑巴鲁蒙克]长达两米以上,但是在《VOLSUNGAAGA》中并没有这样的描写,在故事发生的年代北欧海盗所用的剑一般是[双刃长剑],[圣剑GRAM]也可能是这样的形状。此剑有巨大的剑锷,剑刃的反向侧的剑锷称为下锷,装有柄头。剑刃和剑柄是两个部分,剑刃强调威力而剑柄则装饰华丽。众所周知,很多评价极高的剑刃都是由莱茵河河畔的工匠所打造的。莱茵河沿岸现在仍以冶铁闻名,这里生产的[大马士革刀]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圣剑GRAM]与现在刀剑的形状十分类似,可以说是现在冷兵器刀剑的远祖。 这个故事中出现的[圣剑GRAM]与[亚瑟王]传说中登场的[EXCALIBUR]有很多共通之处,比如说[西格鲁特]的父亲[齐格蒙特]将神插在树干上的剑拔出的情节等等。另外,[圣剑GRAM]陪葬[西格鲁特]的描写也与[亚瑟王]和[EXCALIBUR]的关系相似。 [圣剑GRAM]以超凡的形象出现在人间,并随着英雄的死而离去。它同英雄一起创造着丰功伟绩,但真正能够记住它们名字的人又有几个呢? 二、[巨人之剑]~远古传来的巨大武器 所有者:贝奥鲁夫 时代:中世纪欧洲 地域:北欧 出典:《Beowolf》 与[西格鲁特]齐名的北欧英雄[贝奥鲁夫]是传说中击败怪物[格兰戴尔]和他的母亲[海底魔王巨龙的王者],在关于他的故事中登场的武器里,最具特色的应该说是那柄击倒海魔王的[巨人之剑]。 《Beowolf》是八世纪在英国出现的英雄传说。故事用英语写成,传说的舞台是丹麦和挪威等北欧地区。和大多数德意志及北欧传说相同,《Beowolf》中也有各种各样的名剑登场。 [贝奥鲁夫]是居住在瑞典南部的[伊阿特]族勇士[埃吉塞沃]的儿子,身形魁梧,力量巨大,他继承了父亲的勇猛,很小时就活跃在战场上。 有一天,[贝奥鲁夫]得知在远方的丹麦有一个叫[格兰戴尔]的魔物出现,袭击[弗罗斯卡国王]的宫殿。为了击退魔物,[贝奥鲁夫]率领十五名部下出发去丹麦。 [格兰戴尔]是在圣经中有杀弟罪名的[该隐]的后裔,身体巨大,拥有神秘的力量,皮肤坚硬,普通的刀枪根本无法伤到他。[贝奥鲁夫]向对手挑战,并约定如果对方空手作战,那么自己也不使用武器。激烈的战斗展开了,[贝奥鲁夫]的部下用长剑和枪弓等帮助他作战,但是根本无法给[格兰戴尔]造成伤害。最后,[贝奥鲁夫]终于切下了[格兰戴尔]的一只手。失去手腕的[格兰戴尔]逃走了,[贝奥鲁夫]把他的手腕装饰在宫廷的墙壁上。 这时回到住处的[格兰戴尔]因为手腕出血太多而死去,他的母亲愤怒了,作为海底魔物的她为了夺回儿子的手腕,来到[贝奥鲁夫]的宫殿向他复仇。 这个海底魔物比[格兰戴尔]更大,双手装有类似长剑的钩爪。怪物杀死了宫廷的看门人,将装饰在墙壁上的[格兰戴尔]的手臂夺走。 为此,[贝奥鲁夫]再次来到丹麦,他从[弗罗斯卡国王]那里借来了[名剑FRUNTING],只身前往魔物的住处。双方在魔物的住处展开激战。由于对手有着比[格兰戴尔]更坚硬的皮肤,即使是[名剑FRUNTING]也无法伤害到她,反而是[贝奥鲁夫]被魔物用钩爪抓伤了身体。 正在无可奈何之际,[贝奥鲁夫]找到了从格兰戴尔宝山上获得的一柄巨大的长剑。这是一柄非常大的重剑,普通的战士根本无法举起,一看就不是为人类锻造的武器。 于是,[贝奥鲁夫]手持这柄利剑再度挑战对手,结果凭借此剑强大的威力,干净利落地斩下了魔物的头颅。[贝奥鲁夫]又将以前因伤而死的[格兰戴尔]的头颅斩下,把他作为战利品带回了[弗罗斯卡国王]的住处。 但是斩伤魔物的宝剑因为剑刃吸收了魔物的血而溶化,只剩下[黄金的剑柄]。击倒了[格兰戴尔]和其母亲的[贝奥鲁夫]成了最为著名的英雄,此后他仍不断地进行着冒险。最后在一场与龙的战斗中,他因染上毒液而不幸身亡。 击倒[格兰戴尔]的母亲[海底魔王]的那把剑并不是给人类锻造的。它是在《圣经·创世记》中描绘的被洪水灭亡、叛逆神灵的巨人族的武器,是一柄全长超过两米的令人恐怖的重剑。据说[贝奥鲁夫]身材非常的高大,所以恐怕也只有他才能使用此剑。 剑刃由钢铁制成,剑身有美丽的纹路,因为在剑身里溶入了各种金属而使其变得非常的坚硬。据说,这种刀剑的制法在现代莱茵河畔的手工作坊里仍在使用。 另外,此剑在黄金造就的刀柄上装有大量的宝石,剑柄的末端是环形,在环上还装饰有蛇的造型。 由妖精和矮人锻造的宝剑在[凯尔特]及日耳曼民族的传说中曾多次登场,但是为巨人而造的巨大宝剑却非常少,而本传说中提到的[巨人之剑]也因魔物的血液而溶化了,这种悲剧性的结局非常出人意料。 这柄剑纯粹是为战斗而诞生,又因战斗而消亡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它也暗示了像[贝奥鲁夫]这一类英雄人物的命运,由鲜血而带来的光荣毕竟不会久长,它最终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归于尘土。 三、[HARPE]~切落梅杜莎首级的[佩耳修斯之剑] 所有者:佩耳修斯 时代:古代希腊 地域:西腊 出典:西腊&罗马神话 [佩耳修斯]因为击败[梅杜莎]和救助少女[安德罗墨达]而被大家所熟知。在他的手中握有[奥林匹斯众神赠与的名剑],这柄剑帮助他取得了众多的胜利。 在希腊神话中与[赫拉克勒斯]并称的著名英雄[佩耳修斯]是[宙斯]和美丽的[达娜厄]所生的半神。 [达娜厄]的父亲[阿克里西俄斯]听到预言说自己将会被[达娜厄]的儿子所杀,为了不让女儿生育,[阿克里西俄斯]将她关进地牢里。但是,仰慕她美丽的[宙斯]化作金钱雨来到她的房间和她幽会,并且与其生下了[佩耳修斯]。“佩耳修斯”这一名字就是“金光闪耀”之意。 [阿克里西俄斯]知道这个消息后将[达娜厄]母子装在箱子里投入大海,后来他们被渔夫[狄克梯斯]所救。后来[佩耳修斯]被[波吕得克忒斯国王]收养,渐渐长大。 [佩耳修斯]成人的时候[波吕得克忒斯]想将她的母亲列为王妃,因而对片刻不离其左右的[佩耳修斯]心生厌恶。得知了国王对自己厌恶之情的[佩耳修斯]请求国王给他一匹马,做为报答他将取回[梅杜莎]的首级。 [梅杜莎]是有着蛇发的丑恶魔女,是[戈耳工三姐妹]中最小的一个。她们三人原本是非常美丽的少女,但是她们的美丽遭到众神的嫉妒,把她们身心都变化为丑恶的形态。 神的儿子[佩耳修斯]得到了奥林波斯众神的帮助,他先找到了合称为[格赖埃]的三个白发女妖,她们也是[梅杜莎]的姐妹。[格赖埃三姐妹]共享一只眼睛,一颗牙齿。[佩耳修斯]先用巧计把她们共同的牙齿和眼睛偷来,迫使她们说出寻找一位女仙的道路。他从女仙那里得到了[登云鞋]、[隐身盔]和[神囊](据另一传说,则是[格赖埃]有此三宝,[佩耳修斯]偷了她们共享的眼睛和牙齿,把这三件宝物换到手)。[赫尔墨斯]将能杀死魔怪的[曲折圣剑HARPE]交给[佩耳修斯]使用,而女神[雅典娜]将表面发光的内含雅典娜画像的[盾牌]赠给了他。 当[佩耳修斯]找到[梅杜莎]的时候,她正在睡觉。因为任何人看到[梅杜莎]都会石化,因此不能接近她 。[佩耳修斯]用[哈德斯之兜]隐身,并利用[雅典娜的盾牌]照出[梅杜莎]的所在,用手持的[曲折圣剑HARPE]砍下了她的头颅。 [梅杜莎]虽然死了,但是她的头颅仍然不安全,[佩耳修斯]将她的首级放入[神囊]之中。 [佩耳修斯]踏上了回家的路途,途中他来到了埃塞俄比亚海岸,在这里他发现有一位少女被铁链锁住。少女的名字叫[安德罗墨达],她是因为母亲得罪了[波塞冬]而被拿来向海怪献祭的。[佩耳修斯]用他的[曲折圣剑HARPE]砍断锁链救她出来,并且将海中出现的巨大怪物杀死。 就这样,[安德罗墨达]安全了。[佩耳修斯]向她求婚,两人一同踏上了回家的道路。 两人回到故乡,[佩耳修斯]的故事也被传扬开来。 但是[波吕得克忒斯国王]不相信他能经受住考验,因而对他的功绩表示怀疑。国王说:“如果你真的击倒了[梅杜莎],拿出证据来给我看”。 [佩耳修斯]大怒,他从[神囊]中将[梅杜莎]的首级取出朝向国王,于是[波吕得克忒斯国王]变成了石头。 [佩耳修斯]与[安德墨梅达]结婚并在婚后过着幸福的日子,他将令人恐惧的[梅杜莎的首级]和[神圣的盾牌]一起献给了[雅典娜]。[雅典娜]将首级嵌在盾牌的中间,并把它做为自己的标志。那把[曲折圣剑HARPE]则还给了众神,此剑在后来也曾被[赫拉克勒斯]使用过。 [佩耳修斯]用来割下[梅杜莎]首级的[圣剑HARPE]在传说中被描绘成各种形状,在有的传说中记载其剑刃是像[镰刀]一样的弯曲,但也有的故事说它的形状像[弯月]…… 这把[曲折圣剑HARPE]大概并不是希腊人常使用的[双刃直剑],而是[单刃的曲剑],这样形状的剑在古代的英雄传说中很少见到。在罗马时代[土耳其剑士]所持的弯刀,形状像鹰鹫捕食时伸开的利爪,[佩耳修斯的剑]大概就是仿照这种弯刀而被描绘出来的吧……
《天津条约》、《辛丑条约》、《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
1、《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2、《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清朝与大英帝国、美利坚合众国、大日本帝国、俄罗斯帝国(沙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意大利王国、奥匈帝国、比利时王国、西班牙王国和尼德兰王国(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
3、《五口通商章程》:《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公布(1843年) ----- 1843年,清朝代表耆英与英国璞鼎查在虎门订立《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作为《虎门条约》的一部分。
4、《虎门条约》:1840年至1842年英国发动的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以清朝政府被迫签订<南京条约>而告结束。战后,英方利用清朝政府对国际惯例和己方利益的无知,引诱清方就通商口岸的各项制度在南京和广东继续谈判。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双方达成海关税则,22日,英方在香港首先公布了《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10月8日,清朝钦差大臣耆英、英国驻华全权公使璞鼎查各自代表两国政府在广东虎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又称《虎门条约》。
5、《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6、《黄埔条约》:又称《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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