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验法瓦龙认为,对3岁前的儿童不能使用实验法,因为实验法是在一定条件下的观察法。为了便于观察而改变儿童生活的自然条件,会使儿童的心理发生不自然的变化,这样做毫无疑问是得不出正确的结果的。他认为在有的实验中,可以不改变对象而只改变观察的工具,这就是把观察法和自然法结合起来,即自然实验法。
3、临床法瓦龙指出,临床法在处理病态心理的儿童时,可以根据结果来倒推原因;研究病态儿童的某种典型行为。就可能了解他们的心理活动或机能的发展速度。临床法有助于诊断发展不正常的儿童,预料他们能够适应哪些生活,并且在对正常发展的儿童的生活及教育指导上,具有重要意义。
4、测验的统计法瓦龙认为数量上的统计虽然有局限性,但可以运用。在统计任何一个心理特征的数量时,不要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必须仔细观察。如果是进行智力测验,测验的目的是为了要把儿童智力发展的最高水平表现出来,这就需要利用统计法来补救测验法的不足,进行一些核对和校正。在瓦龙看来,测验和统计法对分析个别心理特征或许可以作出某些贡献,但对于综合地表现一个人的心理整体,则是无能为力的。 应当指出,瓦龙的研究方法,其特色不在于方法本身,而在于统帅其方法的观点,即在运用研究方法时,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来认识现实的不断形成的及其变化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客观现实的本质。因此,瓦龙坚决反对在研究儿童时与其周围环境相脱离,也反对A·比纳制定“发展的阶梯”,只从智力和单纯数量方面去研究儿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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