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儿童(以下简称儿童)。
### 参保所需材料
1。本市少儿医疗保险少儿登记表(非在校);
2。孩子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子女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或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公安机关认可的二代身份证照片现场数码照片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为港澳台外国人的,提供有效证件(永久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监护人是现役军人,应提供有效现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参保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未成年人和大学生可选择第一次或第三次缴费。其中,按70元标准缴费的,享受第二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方式: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时,输入新生儿医学证明编号,作为信息管理系统的唯一识别码。同时会开具缴费核定单,新生儿监护人持缴费核定单到医保费代收银行缴费。
###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少儿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所在地进行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儿医疗保险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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