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维生素C对氧气比较敏感,更容易被氧化酶破坏(蔬菜中含量较多),所以要注意烹调方法,避免长时间烹调和与铜接触,保持新鲜,不宜长时间存放,否则营养价值会大打折扣。
[化学性质]
维生素C为白色结晶或粉末,酸而无味,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
本品为强还原剂,易受热、光、氧破坏。
在碱性溶液中或有微量金属离子如铜存在时分解更快。
[药用效果]
维生素C在代谢中有很多功能,但最重要的是参与羟基化和还原。
在乙二醇类化合物的羟基化过程中,如胆固醇转化为胆汁酸,需要维生素C参与。色氨酸合成5-羟基色氨酸时,羟化酶也需要维生素C参与。
在还原反应中,可将铁蛋白中的三价铁还原为二价铁,促进铁的吸收,因此在治疗缺铁性贫血中具有重要作用。酸还原成四氢叶酸,四氢叶酸也依赖于维生素C,所以对巨细胞性贫血有一定作用。
由于维生素C参与机体的新陈代谢,可以增加机体的抵抗力,在预防坏血病、抗感染方面有很好的效果。
【禁忌】
1.避免与猪肝同食。
维生素C具有解毒、保肝、抗过敏、促进伤口愈合、增加机体对感染的抵抗力、阻止致癌物等作用。它可用于治疗各种疾病。
但是,如果在涂抹维生素C的同时吃猪肝,会降低维生素C的效果,或者使其失效。
2.避免和牛奶一起吃。
牛奶富含维生素B2,具有一定的氧化作用。
服用维生素C治疗疾病时,如果多吃富含维生素B2的食物,维生素C很容易被维生素B2氧化。
3.避免与碱性食物同食。
维生素C是一种酸性药物。吃碱性食物,如菠菜、胡萝卜、黄瓜、苏打饼干、茶叶等。服用维生素C期间会中和酸碱,从而降低疗效。
4.避免与贝类一起食用。
在食用水生贝类的同时,如果摄入大剂量的维生素C,两者会相互作用,产生剧毒,从而致人死亡。
5.避免与三氯叔丁醇一起服用。
因为维生素C可与止吐药氯丁醇结合,形成无效产物。
6.避免与避孕药(雌激素)一起服用。
因为避孕药(如雌激素)可以加速维生素C的代谢,从而降低血浆中维生素C的正常水平。【/br/】如果长期服用避孕药容易造成体内维生素C缺乏,那么就要注意补充维生素C了。
7.避免与石蒜碱一起服用。
大剂量维生素C可增强石蒜碱的毒性,因此石蒜碱不宜与大剂量维生素C合用。
8.避免与磺胺类药物同时服用。
因为维生素C是酸性药物,可以酸化尿液,降低PH值。如果与磺胺类药物(如磺胺甲恶唑等)合用。),可降低后者的解离度,可能引起结晶尿,导致肾脏损害。
如果需要一起服用,可以间隔2小时服用。
9.忌与茶碱一同服用。
氨茶碱系碱性药,与酸性药维生素C合用,可因酸碱中和而彼此降低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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