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大概总是从什么地方偷来的

所以大概总是从什么地方偷来的,第1张

这些地方常有偷抢:大桥南路中央门成重灾区

龙虎网

20060111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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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讯年关将近,小偷又活跃了起来,南京的一些繁华地段或者人群密集区成为小偷们的首选作案地点。记者从南京市各检察院了解到,大桥南路、中央门等地,由于交通便利,南来北往行人较多,加之地形特殊,道路复杂易于逃脱,抢劫、盗窃案件频发。

惊险回放:

中央路

少女回家遭遇劫匪

2005年7月15日凌晨4点,巧巧经过中央路回家。当她迎面和两个男孩擦肩而过后,突然被人从背后撞向路边的墙角,紧接着,一把弹簧刀逼到脖子上。她仔细一看竟然是刚才遇见的男孩,男孩把她死命往地上摁,并小声威胁道:把手机交出来。巧巧虽然极度惊恐,但还是下意识地护住手机,然后拼命喊“救命”。男孩见她呼救,慌了,举起弹簧刀用力捅向巧巧的小腿。这时,从旁边跳出另一个男孩,一把夺走她的手机。巧巧忍着剧痛,无助地看着劫匪逃走。夏日的清晨,已经有不少市民起床活动了,巧巧的呼救声将附近的群众引了过来。好心的群众拦了辆出租车将她送往医院,其他人分头寻找凶犯。不久,他们在附近的仓库里,将吓得浑身哆嗦的一个男孩抓获。

据查明,仓库里被抓的男孩叫小文,今年19岁,是陕西省澄城县人,2005年初到南京打工,6月因盗窃罪被治安拘留过。7月10月,他在火车站碰见从上海来宁的东北少年杨某(在逃),两人一见如故,便在一起游玩。可是到了7月14日,两人发现身上的钱所剩无几,连吃饭都要成问题了。经过商量,他们决定去偷东西卖钱。第二天凌晨4点,两人来到中央路上寻找目标,但转了一圈毫无收获。恰好,在他们前面走着一位年轻的女孩,正在用手机打电话。杨某眼珠一转计上心来,他低声对小文说:我过去拦住她,你去把她的东西(指手机)抢过来。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杨某捅伤巧巧后至今未知下落。而小文在**头落下时不慎将脚扭伤,疼痛难忍,只好躲进一个工地仓库,伺机再逃。小文目前已被南京检方批捕。

惊险回放:

大桥南路

四少年抢劫发廊老板

文文、冬冬、龙龙、飞飞均是未成年人。2005年6月的一天凌晨1时许,四个人打车来到了位于盐仓桥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何老板的住处。敲开门后,冬冬对何老板说:何老板,兄弟们没钱花了,能不能借点钱用?何老板一看来了四个人,知道来者不善,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几十元钱放在桌子上,说现在生意难做,手头实在没有闲钱。不料,冬冬气急败坏地说:这点钱,你打发叫花子啊!文文上去就是一个耳光,冬冬也跟着打了一拳,其他人一哄而上,对何某拳打脚踢,飞飞和龙龙各提起一个啤酒瓶砸向何老板。文文见何某想反抗,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冬冬一把抢过来,架在何老板的脖子上说:你老实点,这把刀子已捅过好几个人了。其他人也上前摁住何老板。何老板无法动弹,只好从枕头里拿出900元,递给冬冬。冬冬还怕何老板报警,一声令下,几个人一起开始搜何老板的身,又搜出一部小灵通。何老板报警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很快在网吧里将冬冬抓获归案。随后,文文、龙龙、飞飞也相继落网。

大桥南路

流浪儿组团抢劫

小龙、小伟年龄均在16岁-18岁之间,与赵某、孙某(成年人,另案处理)在大桥南路附近游荡。2005年6月7日晚上9时许,四人来到胜利广场时,小龙说身上没钱吃饭了,不如我们抢一把。其余三人随声附和。于是,四个人来到家乐福超市大门口寻找目标。正好有一位年轻女孩出了超市大门,往一幢大楼走,小伟一看左右没人便说:就是她了。三人会意,立即尾随进了楼道。当女孩爬了几级台阶后,小龙扑了上去,一把抱住女孩,并用手捂住其口。小伟一把抢过包,由于用力太大,将女孩拉倒在地,几个人一齐跑出楼道。当女孩追出楼道口,被在门口望风的孙某一脚踢翻在地,几个人扬长而去。到达会合地点后,从包里翻出200余元、一部手机等物。

6月11日,几个人又来到大桥饭店门口,伺机寻找目标。晚上9时许,一名女青年从大桥饭店门口出现,几个人便尾随其后,当行至激光医院门口时,赵某与小龙一齐冲上前去,由小龙采取拳打、按肩等方式,赵某一把抢过拎包,转身往高架桥上跑。女青年见状立即追赶,同时高呼:“站住,抢劫啦!”小龙见状也趁机逃跑了。近日两人被检察院起诉。(人物为化名)

居民心声:

多伦路南京阅江楼小学门口的陶阿姨:我们这一带居民楼大部分是单位职工的宿舍,没有物管,什么自行车、电动车被偷是常有的事,我家就被偷了两辆车,真是防不胜防。你看沿多伦路一直往前,十几个进出的巷子通往周边,这小偷、抢劫犯随便窜那个巷子,都能哧溜一下,没了踪影。

多伦路熟食摊主陈阿姨:几天前的一个凌晨,隔壁面馆来了一个入室盗窃的小偷,是个外地小伙子,都把面馆的抽屉撬开了,幸好主人及时发现,把他逮个正着。现在的小偷真是越来越厉害,他们先踩点好,然后偷不成就用抢的。

家乐福门口环卫工人:周六、周日的小偷最多,最多时有五六十个人,主要集中在家乐福门前的两个公交车站和旁边花家桥路口。这些小偷的特征很明显,大都是外地贫困地区来宁的小孩,个头不高,酱红的脸蛋。他们或者是三五成群四处张望,或者在人群间来回穿梭。我整天在这打扫卫生,抬头就能分辨出哪些是小偷。每天10点以后,小偷就出来“干活”。他们专盯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大包小包购物回家的市民,几个小孩配合好,十分迅速地掏走钱包和手机,几乎每天都有市民被偷。附近地形比较特殊,小街小巷四通八达,一些小偷被发现了,绕个弯就逃走了,不熟悉地形的市民只能眼巴巴看着他逃跑。前段时间,公安查处了花家桥某拉面馆,那里竟然是小偷的藏货地。

金桥市场门前一烟酒店店主:从金桥市场公交车站到玉桥市场大门口都是小偷活跃的地方,因为这里有约20条公交线路通过,加上前来购物的人和附近居民,在小偷眼里可是“货源充足”。往南走一点就是中央门立交桥,小偷有时会蹲在桥底下,伺机对行人下手。一旦被发现,小偷能翻过铁栅栏窜出桥底,而被偷的人压根搞不清楚小偷是怎么就没了。

中央路小吃摊主:从中央门汽车站出来,到中央门南站公交车站有好长一段距离,不少小偷就在这段路上晃悠,寻找可以下手的目标。拖着大包小包的乘客一不留神,就遭了殃。

超市东西被盗肯定是会调取监控录像的,如果查到盗窃的人就会报警处理,公安机关调查清楚就会告知超市去法院起诉。

根据《刑法》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偷窃是犯法的,如果给个合理化的理由,名曰:劫富济贫。

以前经常去家乐福买东西,留意了一下它们的监控布置,对收银线的操作也观察了许久,发现里面有很多漏洞可循。偷窃是商超一项重大损失源,我专门搜索了一些超市偷窃的方法,重点关注了被抓之后的处理,认为小额偷窃只能罚款,批评,于是准备以家乐福为例,试验我的偷窃方法论

偷窃是种实践,从意识产生到最后行为完成,需要精心策划。我们提倡的方法论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有意识进行的最优策略选择过程,除了具体方法的选择,更重要的是方法论意识的存在——即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想到若干方法,并结合个人情况选择最优方案。从这个角度来说,方法论是一种意识,习惯,也是具体方法,要一以贯之在生活方方面面。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从夹带开始,在监控死角将东西藏于衣服内部,然后面不改色闲逛,最后从公共通道或收银线走出。后来又用过改标签法等手段,通过研究内部活动和操作流程,有意识创造机会享受优惠。后来和家乐福员工熟识,通过关系能获取极致便宜的货品或提前知晓大活动的信息。

慢慢发现超市中有便衣巡查员,他们有流氓气质,有时空手有时提着购物篮假装顾客,四处寻找疑似偷窃者。我们和他们交锋过几次,在收银线上被截获过几次,罚了款,没收了商品。在监控室,他们以职务之便恐吓我们,让我们深蹲等,我顺便看了一下里面的监控系统,值班人员一般在里面玩游戏,没人看那几十个摄像头。

和巡查员交恶后,他们经常找茬,最后结一次截住我们,以莫须有罪名扣下了我们的物品。因为涉及到内部员工,他们开会开除了给我们货物的员工,我带人大闹家乐福三天,骂道嗓子哑。主管找我谈话,要赔钱,我说不用,我就来找事,如果有必要,可以从学校调人占住他们的十条收银线,让他们效率降低若干倍。每次看到巡查员,我都会问他几点下班,我派人在楼下等他,他不敢自己行动,天天带着电棍,一群人在保安室里呆着。

后来基本不去家乐福了,学校边上的好又多改为了沃尔玛,这里近还便宜,于是战场转移,偷窃的试验到此结束。这里只是简略记录了这么一个经历,其中产品和细节不便透露,后来我在日记本里写了半页的记录,分享如下:

这篇日记属于总结类,我不太喜欢总结,更擅长就某一个小想法进行大纲式论述。由于手写日记太多,又属于个人想法及方法论探讨,有些方法不能示人,有些想法或项目太超前或太另类,不适合公开分享。未来我会找出一些无伤大雅的日记分享,私人的才是有趣的,不敢公开的才是“价值”的,下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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