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物品,总值2000元人民币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一般你带合理自用的量海关都不会管你的,但我个人感觉中国海关的执行标准模棱两可。
什么叫合理自用?没有个标准定死是几支几瓶?有时候很大部分还是看海关人员的脸色的。
超过合理自用也要征税,不管你有没有超过两千。所以也别带太多。
药品和化妆品的征税百分点都不同,药品属医疗超过按10%征收,化妆品按5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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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海关规定,旅客携带物品进境,以个人自用、数量合理为限。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可免税进境。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需向入境地海关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超出上述限值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化妆品的行邮税税率为50%,应缴纳的关税为海关依法估定的完税价格X税率。
扩展资料:
54号令
往返香港和内地的旅客,由于所带物品超出限额而被内地海关人员抽查和征税的个案不断增加。对此,海关有关人士表示,加强抽检主要是根据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公告(简称“54号令”)。
以“自用行李超5000元需缴税,20种商品全额缴税”等为主要内容的“54号令”,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正在被各地海关严格执行。目的是严控超额物品入关,打击违法走私。此一规定引发了各方舆论关注和争议。
“54号令”于2010年8月19日颁布,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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