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唐英年3日透露,在2010年88000个香港新生婴儿中,约47%的为内地妇女所生,港府正在思考如何更好为这越来越多的父母均不是香港永久居民的孩童服务。
香港人口政策检讨地区人士咨询会3日晚间举行,唐英年出席并作开场白。他说,在2010年10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行政长官要求由我主持的人口政策督导委员会聚焦研究两项课题,其中一项课题是研究内地女性在香港所生的儿童何时返港就读、生活和由此而衍生的影响。
他表示,根据统计处的最新统计数字,2010年约有88000名婴儿在香港出生,其中约41000名为内地孕妇在香港所生:包括约6000名第一类婴儿(即其父亲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约33000名第二类婴儿(即其父母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其余约2000名婴儿,其内地母亲在出生登记时,并没有提供婴儿父亲居民身分的数据。
根据政府对于2010—2039的香港人口推算,内地女性每年在香港产子的总数,预计会上升至约4万至5万名(当中约34000至43000名为第二类婴儿)。根据《基本法》,第一类及第二类儿童出生后即属香港永久性居民。他们当中大部分在出生后返回内地,特别是第二类的儿童。
唐英年说,港府面对的主要挑战,是很难确定这些儿童会否返回香港,以及他们回港的时间。综合统计处在出生登记处进行的三次统计调查结果,以及分析出入境数据所得的结果,第一类儿童当中,预计52%会于出生后留港,92%最终会在港定居。第二类儿童的情况则较难确定,原因是他们的父母均不是香港居民。虽然现时推算他们当中约有5%会于出生后留港,52%最终会在港定居,但他们的父母在统计调查期间表达的意向,日后或会转变。
“根据我们初步了解,这些家庭的经济情况、他们在香港是否有近亲可以照顾婴儿、他们是否愿意在深圳居住方便子女往香港上学等多种因素,均会影响第二类儿童的父母最终决定这些儿童会否、何时来港定居。”
唐英年说,有关机构在未来数月会详细研究如何改善现有机制,更有效地确认这些儿童,特别是第二类儿童的父母的意向,从而作出更好准备,在这些儿童回港求学居住时,为他们提供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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