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蒂菲化妆品怎么样

莱蒂菲化妆品怎么样,第1张

非常好,你可以选择生命太的护肤品,莱蒂菲有四套护肤产品,都是高品质低价位

我个人认为:选择化妆品是非常重要的,在25岁年龄阶段的最好用品牌化妆品,像你所说的这个牌子我目前还没听说过,其实玉兰油的产品挺不错的,有种眼霜是240元,功能是去黑眼圈和淡化眼部细文加滋润的,我认为效果很好。护肤产品都非常好,用的皮肤很光滑,很有弹性,肤色也很好,你还可以配一些营养产品吃,多吃水果和蔬菜,这样你的皮肤慢慢的就会好起来的

没有专柜。截止2023年3月31日海林没有莱蒂菲专柜,可在官网上查询到具体的销售点。美国莱蒂菲(厦门)公司于1999年3月由美国莱蒂菲生化研究院投资1000万美元在厦门创办,从事化妆品牌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非法传销与合法“直销”

(引用)一些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达了一个共同的观点:虽然多层次直销和非法传销往往只有一线之隔,管理起来有其难度,但多层次直销并不是引发市场混乱的罪魁祸首。相反,去除了多层次基因的直销将不再是直销,众多的直销企业和直销商将在这一强行规定下转入“灰色经营”,引发更大混乱。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指责业界人士“耸人听闻”,因为他们长期跟市场打交道,更了解直销公司、直销商在做些什么、想些什么。同时,我们也应该客观的看到,直销这种营销模式与其他营销方式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直销商是集消费者与经营者身份于一体,他们的日常工作除了销售货品以外,还需要建立团队。从这两者获得的收入都是他们的辛勤劳动所得而并非“不劳而获”。而且,在正规的多层直销体系下,产品的价格并不会层层递增,正规直销公司主流的宣传也是“不打折、不削价”。

没错,去除了多层次基因的“直销”将不再是“直销”,也就是说只要是传销,就一定是非法的,没有合法的传销这一可能,也就是说没有合法的“直销”。单从字面上理解,既然“多层次”怎么还会是“直销”?明摆着是传销。现在只有正规的传销公司与不正规的传销公司之分。

有人恐怕这些“直销”商进入地下,引发更大混乱是可笑的,97年一刀切就是例子。

建立团队当然需要辛苦,但一旦完成几个高级营业主任他就可以“不劳而获”了,甚至根据安利奖励条款可以继承。

我想,对“直销”和传销这两个名词的法定解释非常必要。而且难度很大。我建议不能简单地用直销=传销这个公式来说明,虽然在英文它们是一个词。一定要首先辩明它们的区别。我认为直销就是单层次直接销售,有店铺也罢无店铺也罢不是关键。传销,一定是多层次的,既使它有店铺,产品质量有保证也不能改变其性质。

至于说所谓安利这样“正规”的传销公司产品价格不会层层递增的问题,很简单,这只不过是计算方法不同罢了。它总宣称各级营销人员的奖金是总公司发下来的,并非从下线抽上来的。如果下线没有业绩,总公司会发下来吗?只不过是计算的方式不同罢了,根本原则还是下线为上线贡献绝大部分利润。

政府:不想立法?

(引用)当记者采访某业界专家,他抛出“政府根本不想对直销立法”的观点时,记者的手抖动了一下,随即,把它单纯的当成了业界的一种牢骚。因为,从2004年2月开始,我国直销立法的相关部门就出国考察、调研、召开局、部会议,几位部长级的人物也一再公开表态,直销立法正在按部就班的进行。而拟定的法律草案,据记者所知,到目前为止有十几份之多。如果说政府不想立法,确实有失偏颇。然而,这种牢骚,体现出了业界对法律出台日期一再延迟的不满,还有就是来自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并不一致的态度。

政府如何立法确实是一个需要大智慧才能完成的事情。但有一点,虽然政府讨论多日,但我与直销企业领导、直销人员以及工商管理部门沟通时,发现他们一致认为政府并没有完全弄明白传销(“直销”)的根本问题。从媒体报导的几次立法前的会议内容可见一斑。各种信息,甚至是完全相反的信息传递出来。也让我们看到了各种利益集团的博奕。一次次推翻,一次次的修改。甚至安利公司曾经提前庆祝自己胜利,结果最后又不得不收回。其实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到底是否允许传销,如果没有多层次,那么就不是传销了,好象立法就没有意义了。如果允许,那么传销岂不是合法化了吗?

我认为在目前的中国社会经济、思想意识环境下,我们不能让传销(“直销”)合法化。安利就是中国最大的传销商,必须拿它下手。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不得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

安利公司为什么是金字塔式的传销?

安利承认自己是金字塔式的结构,但它同时说其它金字塔结构同样存在于其它组织中,如军队,如其实公司,不也是总经理、副经理、部门经理、职员一级一级下来的吗?

它说的似乎有道理,但仔细思考一下,就能找到这两个金字塔结构的根本不同之处。那就是一般经济组织的金字塔结构是稳定的,最底层的数量也不会有太大变化,如果给这个结构一项任务,它一定是层层分解任务。但安利的金字塔却在无限延伸,如果给这个金字塔一个任务,它会尽可能地多寻找下层来分解任务,而不是靠现有结构来分化完成任务。当然安利的金字塔有个合理之处在于,它是可变的,如果上一级没有业绩,那么即使它拉来一个业绩很好的下线,照样没有收入。

(引用)但是当记者将部分法律草案送审稿条例,如,“组织者在经营活动中招募人员,通过招募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组成网络,对参加者以其直接或者间接通过发展人员推销商品的业绩计算和提取报酬或者给予其他经济利益的将属于非法传销”,告诉给他们时,他们无一例外感到惊讶和沮丧。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如果出台的法律真是如此,那么中国直销业几乎是全军覆没。但当记者继续询问他们会如何应对时,大部分选择沉默,小部分仍旧表示,“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由此可见,组建团队、集体计酬,就是中国直销商最主要的收益来源,一旦命脉被掐断,他们要么选择彻底放弃,要么就只能暗箱操作。而我们有理由相信,选择后者的人在一段时间内会非常之多。

店铺不是传销合法化的手段。

安利也承认在中国市场的“直销”与国外不同,那就是店铺加营销员模式。实际上,并非拥有店铺就是合法化了。这个店铺并非起到直接销售作用,仅仅是展示与物流。根据我的实地调查,现场的零售顾客连1%也不到,营业额更是少得可怜,几乎不予统计。可以说97年安利被迫起动店铺反而是歪打正着。一方面拥有店铺店安利“合法化”了,另一方面安利借助这些合法的据点以点带面迅速发展起来。

当时政府让传销公司设立店铺的目的是为了怕传销公司出了事有地方找,不会象某些皮包公司那样蒸发。但实际上政府没有将传销最严重的后果考虑在内。

安利的“直销”商还有一个规避法律的办法,即每个“直销”商拥有独立的个体经营业户资格,以代理商的身份与安利签约,并非以雇员或自然人身份取得销售安利产品的资格。这看似多此一举的做法,作用就是让安利尽可能地避免承担更多责任。而个体工商户则可以去发展团队,达到曲线建造金字塔的目的。全国至少有十几万这样的标明经营日化用品的个体经商户,他们可没有任何店铺,而且绝大部分是在家里。这里才是安利真正的销售终端!

“直销”与“三个代表”

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但安利与我们的发展方向完全不同,甚至完全背离,对中国的影响极为恶劣。

先进文化。“直销”文化并不代表中国先进的文化发展方向,它与中国传统文化格格不入,同时它也不代表美国先进文化。虽然它号称是American Way的缩写。它的价值观并不为广大美国群众所接受。它最具有煽动性,将人性中“恶”的一方面潜力挖掘出来,并将“伪善”发挥的淋漓尽致。人变成了完全的利益驱动,但还自欺欺人冠以“环保”“健康”“共享”的美好理念。

“直销”对中国人民思想意识形态的腐蚀作用最为恶劣,而且将是影响深远。在目前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转型期,旧的思想体系已经瓦解,新的思想体系尚未建成,“直销”文化将影响几代人!这是在其它发达国家所少有的恶劣影响。这对创建和谐社会是百害而无一利。狂热的类宗教思想体系已经带有“经济邪教”的性质。我之前论述过安利的“原罪”是不可能通过法律的规范而改变的。而本人最关心的也正是这一方面。

先进的生产力。“直销”是经济社会中起到辅助作用的非主流。无论在哪个国家,无论在将来什么时候都是这样。越是发达国家这种现象越少,绝不是安利们吹嘘的最后一波经济浪潮。绝不是最先进的经营模式。安利公司在97年以后的所作所为从来就没有遵守过现有法规,在立法之前工商部门出台的各种条例,它无时无刻不在违反,但安利公司同时在拼命往脸上贴金,赞助奥运、上中央电视台、万人健身长跑、赞助失学儿童。罪恶的安利公司妄图通过这些绝对公益的活动来掩耳盗铃。

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传销,也就是所谓的“直销”从来就是让绝大多数的底线买单,当炮灰,让金字塔顶的“钻石”“翡翠”们不劳而获,(不能简单说他们不劳而获,他们还是要努力拉人头的,特别在初期是非常劳苦的。)它对广大人民的经济掠夺是一目了然的。它不可能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亦称“深圳文斌”) 2、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亦称“武汉新田”) 3、莱克萨斯香港分公司 4、广州扬森化妆品有限公司 5、法国欧丽曼化妆品公司 6、上海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德国王牌88传销组织8、江苏观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9、莱蒂菲传销组织 10、纤瀛国际传销组织 11、广州天冀公司

12、北京恒源伟业电子商务顾问有限公司 13、得利(华良)公司〔亦称“得利(集团)公司”、“全球得利计划公司”、“全球得利计划联盟”、“美商得利”等〕14、黑龙江鹤岗“盛世临”传销组织15、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16、品品得(北京)国际茶艺连锁有限公司 17、广州佑融国际贸易公司 传销产品名录 :1、“盛世临”保健品 2、“蝶贝蕾”化妆品 3、“法国欧丽曼”化妆品4、“日本爱博美娜”化妆品5、鸸鹋油

这家公司属于典型的非法传销组织。建议:慎重选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下提供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希望能够帮助您!简单的说一下1、正规的直销公司必须在公司所在地(中国大陆范围)的工商局注册,并且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和2000万的保证金。而非法传销组织则是不存在公司,或者是打着其他合法公司的旗号,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当然了,也有一些传销公司为了增加它的信誉度问题,也出现在当地的公司注册一家小的传统公司,或者虚构注册公司。2产品:正规的直销公司产品属于多元化的,并且,大多数产品都属于其公司自己研发生产的,而只有少部分属于代理,或不代理其他公司产品。传销组织的产品,一般情况下比较单一,而且大多数产品都属于三无产品。也有很多非法传销组织会假借其他知名公司的产品(但,其产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近年来出现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传销产品,比如:远程教育、集资、政府工程、网上店铺、原始股票等等3、教育系统正规的直销公司有完善的教育系统,以及教育专家讲师团队等而传销组织,则只有团队成员组织的培训。4正规的直销公司的直销员必须在所从事直销活动的省市,有自己的服务网点(公司办事处、分公司或专卖店),而传销组织则没有。5有无完善的退货和换货系统。以上是辨别直销与传销的方法,希望能够帮助您!如果您准备从事直销行业,建议您选择一家适合自己运作的直销公司,这样会增加成功的几率,也会更容易操作市场。还有什么问题不明白的,咱们继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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