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法律中定义14岁以上的女性称为妇女,未满14岁的男女称为儿童。而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常指有孩子的女性,大于14周岁称少女,14岁以下(含本数)称幼女,7岁以下称儿童。
在18岁以前,少女的身体没有发育成熟,处女膜也就十分肥厚,这是一种避免过早开始性生活的警戒装置。
现代医学资料表明,女性过早开始性生活,极容易因宫颈感染而导致宫颈炎甚至宫颈癌。处女膜恰恰起了预防作用。因为,对男子来说,要与未成熟的幼女、少女过性生活,就难以克服尚很坚韧的天然保护膜;而对幼女、少女来讲,过早的性生活会带来相当大的肉体痛苦。大量的医学调查材料显示,处女膜破裂时,23以上的女子会“刺痛”和“见红”。幼女、少女在不幸遭受强暴,处女膜破裂时,常常会有撕心裂肺的疼痛。而成年女子,如果自愿与相亲相爱的人做爱,由于思想上有所准备,处女膜破裂时疼痛就会不明显,倘若这时性交达到高潮,许多女性反倒会因此表现得十分愉悦和欢快。
专家认为,大多数女孩20岁以后身体基本发育成熟,适当开始过性生活,是有益于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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