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哺乳期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哺乳期的规定,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妇女在生下小孩之后是要进行哺乳的,国家对于妇女哺乳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目的保障妇女的相关权益。以下了解民法典关于哺乳期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哺乳期的规定1一、民法典新规哺乳期
根据民法典2021年对哺乳期的新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每天可安排一小时休息或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应当酌情延长,哺乳期间计算劳动时间,至婴儿满一周岁为止。
2、若婴儿满周岁,但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体弱的,可以适当延长哺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3、可向用人单位申请哺乳假,是否准许由用人单位批准。
4、哺乳期间工资不得低于生育津贴的60%或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5、女职工在哺育期间,所在单位应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二、法律上对哺乳期的定义
我国在法律上将哺乳期定为一年,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都享有哺乳假。根据劳动法规定,产期是指女性生产后的90天,哺乳期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孩子满周岁期间。
三、民法典中抚养权哺乳期是多久
依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哺乳期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四、哺乳期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民法典关于哺乳期的规定2一、哺乳期的时间应该如何计算
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可延长一至二个月。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但女职工严重违纪违法犯罪(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除外。
工资方面,单位不得在三期内降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系指标准工资,指排除奖金,各种津贴、补贴之外的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也不等同于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劳动法关于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2、《劳动法》 第2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第63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9条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6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5、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6、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
如何理解“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
答: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14.本规定发布前哺乳期有十个月的,也有十八个月的,是否都应按本规定执行?答: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女职工都应按本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也可适当延长哺乳期。 15.哺乳期满,有的婴儿身体特别虚弱,或正值夏季,可否适当延长哺乳期?答: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
7、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
民法典关于哺乳期的规定3孕期产期哺乳期时间表的规定
孕期,怀孕时间、天数、孕周及预产期,均是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的日期算起的.,与实际怀孕时间不相一致,实际怀孕时间是在末次月经后的排卵期。一般要十个月。
产期,一般来说产期一般是280天。而产假么,大龄是150天,不是大龄的120天。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
怀孕整个时期要注意什么
怀孕初期一定要注意加强营养,从妊娠开始到妊娠3个月末,胎盘正处在发育阶段,特别是胎盘和母体宫壁的连接还不紧密,性生活可使子宫受到震动,很容易造成流产。因此3个月内应尽可能禁止性生活。在孕中期的时候要注意做好产检的工作,还要适当的运动,在孕晚期的时候要注意安全的问题。
每位孕妇的身体情况都不同,具体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时间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具体的时间也会不同,要注意的是孕期一定要做好各种调理的工作,保护身体很重要,心态也要调理好,这样才能确保宝宝健康出生。
孕期产期哺乳期时间分别是多久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十四条规定,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在这期间单位每天是要给时间给女工进行哺乳的。有些单位是半天,有些是按小时来计的。并且在此期间所在单位继续给发工资的
女职工产假为90日,其中产前休息15日,难产增加产假15日,多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果孕妇所在岗位对胎儿及母体有危害,单位应暂时把职工调离此岗位。哺乳期时间定为一年,每班工作应给予其两次授乳时间,每次纯授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班加点。
孕期产期哺乳期有哪些待遇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2、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3、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
孕期产期哺乳期时间是固定的,女性可以根据自己的怀孕生产情况来确定三期到底从几月到几月。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在上班的职业女性朋友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公司没有发放三期待遇给自己,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权。
哺乳期大概的休假是在5个月左右,根据地域的不同和工作的原因假期都会不一样。根据法律规定,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内,可以享受每天工作时间内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有不满1周岁宝宝的女职工,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内享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合共1小时的哺乳假。首先,国家规定的标准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也可按各单位自行安排这90天,例如可合并在产后一起享受。 在90天的基础上,若分娩当日满24周岁,即可多享受30天的晚育假,若难产的,再加15天,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再加15天。 以上均为带薪假。 产假到期后,到孩子1周岁的这段时间可以请哺乳假。哺乳假需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后方可享受。哺乳假的工资为原工资的80%。 要说明的是,哺乳假不是单位一定要给你休的,单位可以不批准,我问过劳动保障局的。我就是申请哺乳假,单位没同意,我就只好辞职了。 另外,若你没有请哺乳假而正常上班的,一直到孩子1周岁这段时间,每天可享受两次半小时的哺乳时间,且可合并为1小时一起使用,这是国家规定的,不需要单位批准。
国家制定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改善我国目前的生育状况不好的局面,以及维护广大女性作为母亲的权利。哺乳假就是国家对于女性劳动者的哺乳权利进行的保护。国家规定哺乳假多长时间,是根据一般幼儿的生长发育周期来决定的,并且企业对女性劳动者的权益不能干涉,女性劳动者也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决定是否休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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