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母婴传播:如母亲感染病毒,在怀孕期间可以把梅毒螺旋体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的畸形、死胎或者流产;
3、血液传播:如果血源没有很好的保证,在输血过程中,可能把带有梅毒螺旋体的血液输给健康人。输血传染一般针对冷藏3天以内的血液,具有一定传染性。如不是新鲜血液,若冷藏时间较长,传染性相对比较小,但若在3天之内,肯定有传染性;
4、哺乳喂养传播:可以通过这种途径把梅毒螺旋体传染给新生儿或传染给婴儿。很多患者发现梅毒后,特别是怀孕期间发现梅毒,如怀孕前3个月或后3个月进行有效的治疗,婴儿出生后,可正常母乳喂养,不需要太过担心,毕竟母乳对婴儿的身体健康非常有用。所以,经过有效治疗,完全可以放心哺乳;
5、密切接触传染,梅毒传播途径中,性传播占90%,甚至95%。少数可能会通过一些密切的接触,如分泌物的接触、内衣内裤的接触、共用浴巾,也存在一定的感染风险。
现在很多医院,对已经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的婴儿,都会进行血清学检查,直至血清学检查转阴或维持阴性三个月以上为止。因此,为了想要避免梅毒的病情发展,我们在生活必须要做好预防。那么, 梅毒的传播途径有哪些 ?
梅毒的传播途径有哪些1、一般的梅毒患者都是通过与梅毒患者的性接触传染。包括性交、热烈的接吻、亲密的拥抱。生殖器部位的皮肤粘膜非常薄,血管丰富,性交时处于极度的充血状态,性交摩擦可造成细微的损伤,此时就容易被传染上梅毒。
2、只要是梅毒患者使用过的衣服、被褥、日用品、用具、便器、马桶和浴巾等等都有可能被病人的分泌物污染,与梅毒病人生活在一起的健康人,当轻微的伤口接触到这些沾有病原菌的物品时,就容易感染上。所以身边要是有梅毒的人就要格外的注意了。
3、梅毒病的病程很长,特别是潜伏期的梅毒患者,体内虽感染有病原体,但是没有任何的表现,健康的人或其他因疾病的病人输入了由他提供的血液或血液制品,就会被献血者感染梅毒,这个是最不好预防的。
孕妇为什么要查梅毒血清梅毒血清试验是用于梅毒疾病的诊断试验。妊娠梅毒不但能给孕妇健康带来影响,更能影响胎儿发育,导致流产、早产、死胎等严重后果。即使妊娠能维持到分娩,所生婴儿患先天性梅毒的几率也很高。有些胎儿虽然发育正常,但在通过产道时,仍有可能与生殖器病损接触而感染。
未经治疗的早期妊娠梅毒妇女,大部分胎儿会成为先天性梅毒儿。大部分潜伏期梅毒妇女的胎儿在幼儿期会成为先天性梅毒儿。
实施产前梅毒筛查可及时发现孕产妇人群中的梅毒感染者,对于选择和采取各种有效的干预性预防措施,阻断或降低梅毒母婴传播的发生,提高优生优育的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产前梅毒筛查和对妊娠梅毒进行规范的治疗及随访,可以防止90%以上的先天梅毒的出现,与此同时还进行性伴通知,使性伴得以治疗,最终可以减少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先天梅毒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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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 是一种 传染 性比较强的疾,传播途径也有很多,需要大家注意,下面我告诉你梅毒的传播途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梅毒的传播途径
1、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夫妻接触传染
通过接触梅毒患者感染占90%以上。生殖器部位的皮肤粘膜菲薄,血管丰富,在极度拥挤状态的姓生活,姓生活的摩擦可能会导致轻微的损伤,创造条件为梅毒苍白螺旋体的入侵。
2、血源姓传染也可能是梅毒的传播途径
梅毒病程较长,尤其是潜伏期梅毒患者,体内虽感染有病原体但可以无临床表现, 健康 者或其他各种 疾病 的病人输入了由他们提供的 血液 或血液制品,就可以使受血者感染梅毒。
3、产道也是梅毒的传播途径之一
当胎儿通过感染有梅毒的产道时,产道部位的梅毒苍白螺旋体可感染给胎儿,导致 新生儿 传染梅毒而发病。
4、梅毒的传播途径也可能是胎盘
孕妇患有梅毒,未经及时发现和治疗,或治疗不彻底,梅毒苍白螺旋体可通过胎盘的血液循环传染给胎儿,使胎儿感染梅毒。胎盘传染主要在孕妇早期梅毒时发生。
5、间接接触传染也是梅毒的传播途径
那些梅毒患者用于服装、床上用品、活动设备、实施、马桶、浴巾可能病人分泌物污染和梅毒苍白螺旋体,与梅毒病人密切生活在一起的健康人,当轻微的伤口接触到这些商品与病原菌染色,易感染。
梅毒的症状
1、一期梅毒
潜伏期两到四个星期,外生殖器部位会出现暗红色硬肿块、浅溃疡,还会有软骨样硬度,周围淋巴结出现肿大。
2、二期梅毒
在一期梅毒一到二个月之后,全身皮肤、粘膜发生对称会出现丘疹、皮疹、斑疹、脓疱疹等。粘膜会出现粘膜斑、扁平湿疣,传染性会比较的强。
3、三期梅毒
主要会出现在感染后两到三年或者是十年,皮肤会出现树胶样肿,表现为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以及主动脉瘤等。
梅毒 治疗方法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 神经 梅毒和 心血管 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 孕前 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 怀孕 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 用药 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9.饮食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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