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医保目录中不是甲类、乙类等医保认可的药品,都是自费药。
2、自费药用医保卡在医保药店可以商量着买到,在医保医院是不行的。
3、医保有规定,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不能支付自费部分。
所以,自费药是不能报销的。
甲类药全报销,乙类药报销70-80%。
甲类药品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临床应用广泛的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支付费用。
乙类药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部分支付费用的药品,使用这类药品产生的费用先由职工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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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写过一篇博文,说医院里不该有自费药,这话是从投保人的角度而言的,对于自费看病者的确是不合适的。其实,所谓自费药只是在中国医疗保险中的特有的现象,在国外的医疗保险中是不可能出现的。 十多年前,我在德国呆过三年,在那里人们都要买保险,人们可以按高、中、低不同档次,到保险公司参加医疗保险,参保费用也不同,低档次的保险公司,保费低,它属下的医院档次也低。参保费用愈高,看病条件愈好,甚至可以指定专门医生为你看病。保险档次可按个人收入条件而定,一般是由你所在单位按你月工资百分之三十左右的额度为你办好养老、医疗、失业等所有保险,而单位会根据你的额定费用数来确定你参加某个档次的保险。参保后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全额支付,包括住院治疗的一切费用。在德国,参保人看病后的唯一费用,是取药时按每种药,交一元钱的取药费,与所取药的价钱无关。而所有的药都在药店销售或提取,医院与售药也无关。 由于保险公司收费档次的不同,所以用药也不同。同一种病可以用不同的药来医治,但是不同的药其价格是不一样的,有的甚至差距很大,当然有些药的治疗效果也是不一样的,在国外不同药价的药会进入不同档次保险公司属下医院的处方单中,绝不会出现你的投保医院为你开出的处方中,药费要自负的事情。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