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有病历在手里,不论是否住院病历,只要你办理病历的身份证是真实的,那么有纠纷的时候凭病历就可以查阅你所有的收费项目,这样医生想改处方都是不可能的。另外,药房是要依据处方(有些医院是电子处方,我们医院有些科室就是)和收费单据发药的,而且,这些处方是需要保存一定的时间的。所以不用当心不认账。
如果去医院又怕有纠纷的时候拿不出证据,那么,首先,一定要用真实有效身份证登记挂号,挂号的时候注意别让挂号室写错你的名字;第二,所有收费都是有收费发票或者单据的,你一定要保存好底根,最好和病历放一起(住院病人出院的时候可以拉出所有收费项目);第三,不论看几次小病,病历最好不要随便新开,只用一份,如果是住院病人出院一定要保管好出院小结。
病历本分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前者到医院门诊看病即可获得,一般由病人保管,后者是病人住院治疗的文字资料,由医院保管。一般情况下,首次到医院门诊看病,挂号时都会有一个门诊病历本,当你到医生那儿看病后,医生就会把看病的情况记录在病历本上,你下次再去复诊的时候,出示病历本,医生就会对你的病情有更好的记忆和了解,从而为你处方,并再次记录此次看病的情况。所以,没必要提前办病历本。当然,如果医院病人多,提前去挂号倒是可以的。
至于身份证,最好带上。各医院规定不一致,有的医院需要,有的医院门诊不需要,只有住院涉及身份核对才需要。
不过妇幼多数人也挺好的。咱不能一杆子把人说死。里面住院处的大夫和护士都不错的。以前小孩子生病也住过妇幼,很感动人。只是这次被伤着了。过去就过去了。我也不计较的。咱真的没目的,就是想警示一下,希望提高一下素质。即使是规定可以撕掉没查完的诊断病历,但是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撕下来还揉烂了扔进了垃圾筒,这种行为是不是在给人家脸色看呢?何必呢?不就是没在你这检查拿药吗?呵呵。我笑笑就过去了。没什么的。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