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院病人回访制度》
第一条所有出院病人由医院患者回访中心统一电话回访。
第二条病人入院时,医务人员应认真填写入院登记表,完整记录病人信息,留存好病人联系方式。
第三条一般出院病人,出院7-15天内由患者回访中心进行电话回访,特殊病人必要时可上门回访。
第四条回访的内容包括病人目前的情况、服药、锻炼、健康指导、定期复查提醒,以及对医院工作的建议和对医护人员的满意度等。
第五条回访时对病人的提问应耐心听取、慎重回答,对治疗原则不清楚的,不得随意敷衍,对当时不能马上解决或电话解释不清的问题需谨慎,不能简单判断和随意指导,应采取另行答复或咨询专家以后再回复。
第六条回复人必须做到热情、礼貌、文明用语,不得与病人发生争执。回访电话接通前,先了解病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转归、疾病诊断等。电话接通时,
要先介绍自己,再确认接电话者的身份,并说明致电的目的。通话结束时,对病人及家属的配合表示感谢,等对方挂机后再挂电话。
第七条对电话投诉应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在7天内给予回复。对患者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等情况,回访人及时向医院汇报。医院根据患者的投诉和不满意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交院办对责任科室或个人进行处理,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第八条对电话回访的情况要记录在案,不能回访的要注明原因,遇到可疑病情或特殊病情要及时向科主任反馈,寻找解决的办法。
第九条对回访中了解到的问题,患者的建议和需求,要及时向医院有关职能部门和科室反馈,充分了解并掌握事实,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每月小结一次,并把小结情况以通报的形式发放到各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要通过实行出院病人回访,真正拉近医院和患者之间的距离,建立全方位的医患沟通监督渠道,为全面了解社会及广大患者的需求与期望,全面了解医院管理的现状提供更准确的依据。
法律分析:1.对所有出院病人由主管医生或者责任护士实行定时电话回访,科主任、护士长监督、检查。2.病人出院时,应逐项填写《出院病人回访记录表》,表内前八项由当班护士填写,其余项目由回访人填写,不得遗漏。3.一般出院病人,出院7-15天内由其责任护士或主管医生进行电话回访,特殊病人必要时上门回访。4.回访的内容包括病人的目前情况,服药、锻炼、生活等情况及健康指导,定期复查提醒等。5.回访时对病人的提问应耐心听取、慎重回答对治疗原则不清楚的,不得随意敷衍,对当时不能马上解决或电话解释不清的问题需要谨慎,不能简单判断和随意指导,应采取另行答复或回院复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法律分析:各科均要建立出院病人住院信息登记电子档案,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法律依据:《关于医院出院病人随访制度的制定》第一条规定各科均要建立出院病人住院信息登记电子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门诊诊断、住院治疗结果、出院诊断和随访情况等内容,填写人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填写。《关于医院出院病人随访制度的制定》第二条规定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关于医院出院病人随访制度的制定》第三条规定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书信联系等,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病人如何用药、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关于医院出院病人随访制度的制定》第四条规定随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治疗用药副作用较大、病情复杂和危重的病人出院后应随时随访,一般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复慢的病人出院2~4周内应随访一次,此后至少三个月随访一次。《关于医院出院病人随访制度的制定》第五条规定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由相关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和病人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第一责任人为主管医师,随访情况由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在住院病人信息档案随访记录部分。并根据随访情况决定是否与上级医师、科主任一起随访。《关于医院出院病人随访制度的制定》第六条规定科主任应对住院医师的分管出院病人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关于医院出院病人随访制度的制定》第七条规定医务科、护理部应对各临床科室的出院病人信息登记和随访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向业务院长汇报及全院通报。《关于医院出院病人随访制度的制定》第八条规定各临床科室出院病人信息登记电子存档率要求达100%。每漏登记一人扣主管医师20个岗点,科室每月底统计总登记率低于90%时,每降低1%,扣全科人员人均10个岗点。急、危、疑难病人、慢性病病人、需定期复诊的病人及病情康复较慢的病人随访率要求达到100%。每漏随访一人扣主管医师20个岗点,科室每月底统计必须随访的病人随访率低于90%时,每降低1%,扣全科人员人均10个岗点。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