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300两只见一面是不具有代表性的,因为在明朝的时候,朝廷对妓院是有管理的,管理的单位叫做教坊司。
明朝的时候妓女是一个职业,而青楼这个产业也是发展的十分完善,是得到了官方的支持。我们应该都听说过秦淮八艳,就是当时青楼这个产业,或者说妓女这个行业,发展到顶峰的一个标志。
万历年间。是明代事业走向顶峰的时候。那个时候,除了官妓之外,还有私妓,必须在官府中注册,还要被收税。当然,你当了妓女之后也可以从良的。但是官妓从良是需要两个必要的条件的,第一个你必须从官府注销你的注册。第二个就是你赚的钱,必须购买你的身价。很多因为犯了罪而被抄家变为官妓的人,是没有这个机会的。
当然,这些妓女也是分等级的,我们都知道花魁是整个青楼的镇店之宝,是非常漂亮的。如果想见一面花魁,仅仅是看一眼300两个也是少不了的。曾经有人包下了一个花魁,一年变花了4万两白银,也就是说平均一天都要100两以上,所以说你估算一下这个价钱是什么概念。当时明朝一两白银可以买一石米。想一想当时的富豪每天100两白银,也就是可以买一百石米。以现在中国的物价。可以说大概是四万元人民币左右。也就是说放到现在,每天都会花4万块钱在一个妓女的身上。
当然,和这个相反的,肯定也有一些年龄比较大,姿色不是特别好的,可能能够相对便宜一些。很多小型妓院可能是计时收费的,可以用蜡烛来及时。一支蜡烛耗尽,可能也只收十来两左右的白银。所以说和花魁相比,简直是天上地下。
民间一般妓院,大概一次消费100--200个铜板,银两是不会有的,买房子买地用得着银两,逛个妓院也就是铜板伺候。妓院窑主十大拿:阴、损、毒、辣、坏、凶、狠、真、假、快。
妓院中妓女九绝(九种对嫖客手段):
掐、打、媚、捶、咬、笑、死、从良、跑。
妓院中大茶壶手段:溜须拍马捧,点头哈腰,看人放菜碟,狗眼看人低……
旧社会开妓院有规矩,也有一些迷信活动,今将所知的妓院“过班”、“出外条子”、“老鸨子教峻雏妓接客手段”、“妓女溜弯”、“踩屋子”、“燎屋子”作一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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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班”:就是嫖客带自己的女朋友去逛妓院,目的是‘玩票”。大多有钱人家小姐,出于好奇,愿意看看妓院,这叫‘过班”。妓院按着一般“打茶围”方式接待他们。伙计们端上几盘鲜货果品,为男的上烟,老妈子侍候。本来旧社会的妓院有个极严格的规矩,不让社会上的女子走进妓院,也非常烦这种事情。但由于是熟客带的女客,也只好应酬一下。不过开钱时得增加一倍,比如一般“打茶围”10
元,它就得花20
元。还有伙计买的鲜货、烟卷、小费钱,怎么也得开销100元。女客去妓院有的会唱可以唱两句,妓院可以打开留声机放两段。
研究中有13个小姐明确表示自己现在只是在“玩”,不是在工作。从她们的叙述中可以总结出“玩”的几个意味:①她们所做的大都与玩乐有关(唱歌跳舞、打牌、玩骰子、聊天喝酒等),“工作”时间灵活,可随心所欲;②在客人面前有“演戏”的意味,例如有时要隐藏个人情感,要“逢场作戏”迎合客人,而“玩”最能够淡化负面情绪;③这是生命中一个暂时的阶段,什么都不定,以后要做什么也不知道,所以“玩”是最适合形容这种状态的。“玩”看起来是一种策略,小姐们用它来弱化“工作”的规则、责任和压力,应对情绪的高低起伏,合理化自己看似毫无目标的生活方式,减轻小姐的污名化。 小红站街的日子一天的安排基本是这样的:晚上11点左右出去,早上三四点或者四五点回到住处睡觉,其他时间“一点事都没有,就是在家里玩”。白天跟朋友一起玩,“或者打牌啊,有时候逛街啊,其他时间,就是睡觉”。
她在谈及自己和客人的行为的时候都非常习惯用“玩”这个字,认为客人都是出来玩的,大家都不认真,她自己也是出来玩的;而跟夜生活有关的行为一概都是“玩”,比如她形容常常要应酬的人为“经常出来玩的那种”,形容风月老手为“经常出来玩的老油条”。她说自己不爱站街,“有钱玩就不出去,没钱玩了就出去赚一点”,这里的“玩”指的是和男朋友一起嗑药。小红的男友在我认识小红的时候已经进了戒毒所。小红因他染上毒瘾,而这是她出去站街的一大动力。每次出去一晚上能挣几百块钱,够她和男友用上一两天,到下次不够了再出去。有一次她忽然问我要不要她的日记,150块钱卖给我,因为她没有钱了,又不想出去。我不想为了研究买她的日记,这好像是各自为了满足自己的目的进行的一种交换,带有太强的目的性,让我感觉不太舒服,但我清楚她需要钱,于是我跟她说先“借”给她钱,她如果还是愿意把日记给我看,那我是很乐意多了解她的想法的。所以日记给不给我就成了她借钱以外自愿的事情,和钱没有关系了。
至于她还不还钱给我,我也不在意。 对于小红来说,目前这种“玩”的状态是没有生活目标时一种暂时的迷惘状态,她不知道自己将要怎么过下去,而身为外地人和一个小姐,没有资源和关系,她只能“玩玩再说”。 我觉得自己一直都是贪玩的,我爸妈也这样说我嘛。他们会拿我和我那个妹妹比,觉得她念了大学,都是一个老师了,我就一天到晚只知道玩。我觉得我习惯了这样,现在我觉得自己就是过一天算一天的那样子。做小姐其实也就是玩玩的,也可以说是为自己的懒惰找理由。 我问她觉得做小姐是不是一个正式的工作,她说: 不是啊,肯定不是啦。不可能觉得是正式的工作。肯定是不一样的,跟正常的工作。我觉得在人心目中都是这样子的。觉得做小姐都是不好的,所以我觉得这就不是正常的工作咯。
做小姐跟做正常的工作是不一样的。别人会看不起吧。如果你做正常的工作,你去捡垃圾别人也不会看不起。我觉得我活得很盲目的,也不为了什么,反正就要混日子嘛。没钱就出去赚钱,然后有钱了又不去,花完了又要出去,就是这样子的。活着没多大意思,最多只能说是玩玩、混日子而已。 佳佳也把自己目前夜总会的工作形容为“玩”。她22岁,在深圳盐田的一家夜总会做小姐。她原先在一个码头做工,是个“乖乖女”,下班和同事吃吃饭就回宿舍,基本不去娱乐场所,觉得“那些地方都是很乱的”。
后来有一次她的一班同事为一个人庆祝生日,拉她一起去夜总会玩,她推了几次,还是不好意思拂同事的面子,只好一起去了。那是她第一次去那种场所,待了两个钟头,觉得很不习惯,甚至有些害怕,“搞不明白同事为什么会喜欢去那种地方”。在舞厅里,音乐震耳欲聋,她说自己像个木头一样,只晓得盯着别人看,又不想跳,“只想快点回宿舍算了”。第二次有朋友叫她去玩的时候她就说不去,朋友笑她胆小,说:“这算什么,这都怕?”为了面子,她只好去了。可能有了第一次的经验,第二次再去果然觉得也就那个样,没什么好紧张的,而且大家都是去喝酒、跳舞而已,“又不做什么违法的坏事”,她逐渐放松下来。几次之后,佳佳习惯了舞厅和夜总会的环境,有时候自己也会叫朋友一起去了。
最大的转变发生在一年半之后。佳佳感到码头的小文员工作又累又无聊,生活日复一日,不想再做下去。她想要的那种生活是“不用准时准点上班的,也不用天天在一个小小的集装箱办公室里盖章、复印,夏天热得要死,一身臭汗,冬天穿成一个球也觉得冷”。
她的决定是当初的自己怎么也不会想到的:去夜总会!她形容: 当时自己脑子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都不敢相信我真这么想了。但我觉得这肯定不是一时冲动,可能其实早就有这种想法了,自己不敢承认而已。我想了一下,觉得也没什么不好的,工作环境就比码头好多了,时间也很灵活,还可以认识很多人。比码头舒服多了,钱也挣得多。
她选了一个离原来码头较远的区,就辞了工,进了一家夜总会。她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可以睡到日头落山,晚上都待在室内,“整天都可以不见太阳”。 你知道吗?有一两次感觉很久没看到太阳了,抬眼看了一下,眼睛都疼的!几个月前我试了一下“嗨嘢”嘛,头晕晕那样,觉得周围都不真实,像做梦一样。不过我觉得现在也真像做梦,自己都根本想不到,以前害怕来的地方,现在居然在这里做事!以前是来这里玩的嘛,现在就感觉好像还是在玩。反正就觉得这不是工作吧,就是玩,很自然的,这种地方,做的这些事情就是陪唱陪跳陪玩的。 对佳佳来说,“玩”更能形容她现在的状态——生活方式的彻底改变、夜总会的玩乐性质、药物带来的虚幻,工作、玩和日常生活没有了界限,一切都以一种非真实的方式呈现着。
【本文节选自《她身之欲:珠三角流动人口社群特殊职业研究》,作者:丁瑜,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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