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准生证去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进行办理。流程如下:到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生育服务证;准备双方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如果需要填写工作单位,必须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到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办理准生证到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根据相法律规定,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负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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