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在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内,可以邮寄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的奶粉,奶粉的完税价格为每千克200元人民币,所以最多能寄5kg。税率为10%,所以每千克需要交纳20元税费,而低于50元的税费可以免征,所以你如果购买5kg奶粉的话需要交纳100元税费(不同的运输公司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公司的抽查,被抽中的而且超过免征额度的需要缴税,而有的是主动上报,只要是超过免征额度的都需要缴税),另外如果购买奶粉超过5kg有被退运的风险,所以请谨慎考虑。
国家规定如下: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的规定,个人从非港、澳、台的其他国家和地区邮寄奶粉入境,在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内,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其次,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最后,根据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规定,奶粉的完税价格为每千克200元人民币,税率为10%,如果按此价格和规定的限值计算,那么奶粉最多可以邮寄5千克,应征税额超出50元人民币则要全额征税,奶粉税额=完税价格×10%。
欧美地区没有限制带多少奶粉出境,只是中国海关限制不能带超过5000块商品入境,如果超过这个价值就是补关税,2017年3月海关针新政策进口奶粉的税率从10%上调至15%。
按《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在中国实施注册而未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41号文件”的“税收新政”,免税额度是1.66公斤,按照荷兰牛栏奶粉800克一罐来计算就可带两罐。
扩展资料:从2013年3月1日开始,香港特区政府颁布的“限制婴幼儿奶粉出境”正式实施,香港政府颁布的《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禁止任何人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除非该人士已获发出口许可证。
里面提及的“配方粉”即婴幼儿食用奶粉,指符合以下描述的粉状物质。包括“供或看似是供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食用;及是或看似是粉状的奶或类似奶的物质”,用以满足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营养需要。
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00000元及监禁2年而奶粉限令的实施,已使得香港市面上的婴儿奶粉供应更加紧俏,一些销售商借机提高售价,通常一罐900克奶粉较2012年12月份上涨了20至30港元。
德国德国奶粉限购是从1月底开始的,德国最大的日用品连锁店DM以及ROSSMANN等大连锁店在奶粉柜台贴警示称,“每位顾客最多只能买3包奶粉”。DM超市的限购规定又“升级”,不但限购3包,还要求出示孩子的身份证明或带着孩子才能买。
德国海关也一般只允许华人一次往中国寄5包奶粉。因此很多国内的人通过外国人代购,或通过德国食品商代买。
参考资料:
奶粉限购令-百度百科
一般大包装的奶粉可能是400克和450克之分,以前的老包装奶粉都是500克,现在从小包装到大包装是样样都有的。不同产地的奶粉,可能会有不同的重量。选择适合宝宝的奶粉可从以下几点来看:
1、要选择母乳化的奶粉,目前市场上大部分奶粉都是母乳化奶粉。
2、奶粉中乳清蛋白及酪蛋白的比例接近母乳比例,母乳乳清蛋白与酪蛋白的比例为60:40。
3、每100毫升奶粉里面铁的含量在1.8毫克以上,美国一般给强化铁的奶粉,这样可以明显地减少婴幼儿的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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