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问题二:病假最多可以请多久 病假时间没有限制,主要取决于你的病情。如果你的病情不严重,也很难开出长期的假条,现在国家对医生开假条规定的也非常严格,一般是三天,最多不超过开半个月,半个月之后需要再去开。
问题三:员工病假最长可以请多久 由执业医师按病情确定可以休假天数。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可以休多少天,由执业医师根据病情确定,但门诊医师一般一次只可以开7天以下,主任医师和科主任只可以开15天以下。
用人单位不是社会福利机构,任何疾病均不可以休长期病假。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部、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问题四:国家劳动法关于病假规定最多可以休多少天 楼上的回答不正确。
所谓的病假是大家通俗的理解,法律上统称为医疗期,其实是一回事。大多数人理解的病假是比如耿你偶尔请了一天病假那种情况,如果是因病要长期休息的(不管是连续还是分段)都算进你的医疗期中。
具体你能享受多久的医疗期你可以看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上网就能搜到,这里我就不写了。
医疗期内单位是要向你支付工资的,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超过你应享受的医疗期仍未痊愈,你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来决定工作的情况。根据结果,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让你继续休病假都有可能!
PS:因为专业 所以准确!
问题五:劳动法规定病假可休多少时间? 劳动法对职工休病假没有具体规定,应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来享受规定的医疗期的待遇。你是1989年入职单位,虽然单位2001年与外企合资成立新单位,但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仍从1989年计算,你现在的医疗期应是:如果入职是1989年9月底以前就是24个月;如果是1989年10月以后就是18个月。这正是个20年工作年限的界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问题六:员工最长可以请多长时间的病假 工作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计算方法
10年以下5年以3个月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从第一次病休半年内)
5年以上6个月按l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一年内)
10年以上5年以下6个月按l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一年内)
5年~10年9个月按l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0年~l5年l2个月按l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一年半内)
l5年~20年 l8个月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两年内)
20年以上24个月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两年半内)
问题七:请问病假最多可以请多久 那要看你在哪上班了,一般的单位,都是通情达理的,但是超过半个月或者一个月,那还是算了,自己家的话,就随便了
问题八:劳动法规定一年可以请多少天病假 劳动法没有规定职工一年可以请多少天病假,职工可以请病假的时间由病情确定。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职工病假时间超过规定的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问题九:在单位请病假最多能请多长时间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问题十:病假最多可以休多久?公司可以才病假期间辞退我吗? 医疗期要看工龄的,辞退要补偿员工
病假可以休3到24个月。以工作年限为依据,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