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正式提出,铝元素为人体不需要的微量元素,过多的摄入铝元素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并提出成年人每天允许铝摄入量为30~50 mg,约相当于六至十根油条的铝含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则不对摄入量做上限。
铝不是人体必须的微量元素,正常成年人体内共含铝45~150毫克,平均100毫克左右。通常,每天从一般饮食中摄入肠胃道的铝10毫克,吸收率约为0.1%,绝大部分随粪便排出体外。摄入举例,每用一次铝锅短时间制作双人早餐将在食物中添加1~2毫克铝。进入体内的微量铝,正常人也有能力通过肾脏等排泄器官将铝排泄出去。但是,研究发现,人肠壁的这种屏障作用并不十分完善,当人摄入过多的铝后,也会较多地进入组织。而且也难以迅速排泄出去,从而淤积在各器官内。
摄入过多的铝对大脑、骨骼、肝、脾、肾等都不利。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人体内铝元素过量会造成体内钙质大量流失,形成骨质疏松;二、人体内铝元素过量会对脑部神经造成巨大伤害,造成记忆力、智力下降;三、铝元素过量就会对消化道吸收磷发生抑制作用,还会抑制胃蛋白酶的活性,妨碍人体的消化吸收功能。因此,摄入过量的铝还会使人食欲不振和消化不良,影响肠道对磷、锶、锌、铁、钙等元素的吸收。
我国食品中铝污染情况十分严重,据统计表明,我国成年人每天从食物中摄入的铝高达100毫克,这一数据远超世界平均水平。这也和我国特有的生活、饮食习惯有关。在我国,铝制炊具的使用率高且烹调方式不同,欧美等发达国家使用的炊具大量使用铝制,但经过电解表层处理后铝不易传递,纯铝制则仍有风险;我国的烹调方式不同在于常用金属铲导致破坏涂层所以铝泄露。此外其他金属材质,铜或不锈钢也有金属元素渗出的风险。而在食物上,我国常食用的粉丝、油条、腌菜等食物均含有极高的铝元素;同时食物发酵剂中也有着大量的铝,面点、煎饼之类也是含铝大户。在自来水的处理上,我国自来水处理过程中使用的漂白粉也是铝盐。这些生活、饮食习惯也造成了我国人均每天铝元素的摄入量是欧美发达国家的5倍以上。
我国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6.06规定“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铵(铵明矾)、膨松剂、稳定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计)”,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4.6.1规定:“面食制品中铝限量指标为100mg/kg”。而欧盟食品安全局规定,食品中(例如面条)铝含量不能超过10mg/kg。以致于我国标准规定比欧盟规定低10倍。即便在如此宽松的环境下,我国市面上销售的食品中铝含量超标的现象仍然超过40%。
世界卫生组织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发布了铝元素含量的健康最高值标准: 1-3周岁 3-6周岁 6-12周岁 12-18周岁 18岁以上 头发 3.5ug/g 4ug/g 5.3ug/g 6.2ug/g 7ug/g 血浆 0.10umol/L 0.11umol/L 0.16umol/L 0.19umol/L 0.22umol/L 血清 0.7umol/L 0.8umol/L 0.11umol/L 0.13umol/L 0.15umol/L
面粉、油条、馒头、面条、粉条、油饼、面包、海蜇、麻花、炸糕、膨化食品、其他面制品(包括饼干、糕点、月饼、面制小吃等),是使用含铝添加剂的主要食品。从2014年7月1日起,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而在膨化食品中也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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