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是陆地上唯一不得癌症的动物,海洋里也只有鲨鱼。鹅消化道比体长长10倍,而鸡仅为7倍,加上鹅小肠中碱性环境,能使纤维溶解,因而鹅从牧草中吸收营养的能力特别强。
另外癌症患者不能吃鹅肉,可能是由于鹅肉比较难消化,鹅肉里面含有丰富的氨基酸以及蛋白质,一般情况下,癌症患者也是可以吃鹅肉的,癌症患者主要是不能使用硅油逆的食物以及辛辣刺激性的食物,也不可以吃过甜过咸的食物,癌症患者平时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医生治疗。
扩展资料:
用户吃鹅肉注意事项:
鹅肉与鸭梨不可同食:同食产生不良生化反应,伤及肾脏。
鹅肉与鸡蛋不可同食:同食会产生不良生化反应,伤人元气。
鹅肉与柿子不能同食:同食严重时会导致死亡,可以用绿豆水煎服解之。
香榧与鹅肉相克:香榧性热, 同鹅肉食生断节风。由于香榧油中含多种醛类醇类(如坚果醛、坚果醇、榧树醛和新榧树醇等),同煮同食,这些成分可能与鹅肉的某些成分反应,产生不利于人体健康的化合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鹅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这6大致癌食物导致癌症!防癌要吃这些才行
荞麦性凉,味甘,《千金·食治》认为荞麦食之难消,《本草图经》曾说:荞麦不宜多食,亦能动风气。《医林纂要》还指出:荞麦,春后食之动寒气,发痼疾。近代也有学者告诫:肿瘤患者应忌食荞麦,以免病情加重。故癌症病人食之宜慎。
猪头肉
根据民众及前人经验,猪头肉属于动风发疾食物,食之有助热生痰之弊。清代食医王孟英也认为,许多疾病都不宜食用猪肉,还特别强调其头肉尤忌。所以,癌症患者也当忌吃猪头肉。
鸡肉
尤其是公鸡肉和鸡头,民间皆视之为大发食品。因为公鸡肉性温,助热易动风,清代食医王孟英在《随息居饮食谱》中也说它多食生热动风。特别是鸡尾部有法氏囊,是鸡的淋巴器官,容易存聚各种病毒菌和致癌的细胞,更不宜食用。
鸭蛋
根据前人经验,癌症患者谨慎食之。如《食性本草》中说:生疮毒者食之,令恶肉突出。《日用本草》亦云:发疮疥。清代食医王孟英还指出:鸭卵,滞气甚于鸡子,诸病皆不可食。并说皮蛋味虽香美,皆非病人所宜。可见鸭蛋与皮蛋,癌症者应忌食之。
鹅肉
古代医家及民间百姓皆视之为大发物品。如唐·孟诜指出:鹅肉多食令人发痼疾。明·李时珍亦云:鹅,气味俱厚,发风发疮,莫此为甚,火熏者尤毒,曾目击其害。清·黄宫绣也认为鹅肉发风发疮发毒。鹅肉为高脂肪食物,甘润肥腻,助热生痰,食之易引起复发,故凡癌症患者,皆当忌之。鹅蛋性同鹅肉,《饮食须知》中记载:鹅卵性温,多食鹅卵发痼疾。所以也在禁忌之列。
雉肉
又称野鸡肉。根据前人经验,野鸡肉乃为发物,如唐代食医孟诜曾说它发五痔诸疮疥。《日华子本草》认为有痼疾人不宜食。清代食医王孟英亦说:诸病人忌之。所以,癌症患者应谨慎食之。
獐肉
獐为鹿科动物。獐肉性温热,凡属阴虚火旺体质或疾病,皆当忌食。而且獐肉亦属发物,《饮食须知》中即云:多食发消渴及痼疾。癌症是为痼疾,獐肉温热,切不可多食之。
螃蟹
性寒,民间多视之为大发食品,古代医家也将它视为诱发病气之发物。如宋代医家曾说:此物极动风,体有风疾人,不可食。误食多食会诱发或加重病情,故凡癌症患者应忌食之。
虾子
性质温热,味甘咸,能补肾壮阳,民间及医家均认为它是发物食品。如清代医家王孟英指出:虾,发风动疾,生食尤甚,病人忌之。《饮食须知》亦云:多食动风助火,有病人勿食。癌症患者切忌食用。
带鱼
性温,味甘,是一种高蛋白高脂肪食品,又是一种海腥发物。《药性考》中指出:多食发疥。清·王孟英也认为:带鱼,发疥、动风,病人忌食。可见,带鱼确有触发宿疾疮毒之弊,癌症患者忌食为妥。
青鱼蚱
俗称糟鱼、醉鲞,是用鱼类以盐糁酝酿而成。清代食医王孟英曾经指出:既经糟醉,皆能发疥动风,诸病人均忌。也就是说,糟鱼醉鲞,皆为发物,故癌症病人不宜食用。
黄鱼
又称黄花鱼、石首鱼。群众皆视之为大发食品,古代医家也认为黄鱼有发动病气之力,有诱发宿疾病根之弊。如《本草汇言》中指出:石首鱼,动风发气,起痰助毒。《随息居饮食谱》中也明确告诫:多食发疮助热,病人忌之。癌症患者切勿食之。
鲚鱼
俗称刀鱼。性味甘温,能补气虚,健脾胃,但前人多视之为发物。如唐代食医孟诜曾说:鲚鱼肉发疥,不可多食。清代食医王孟英也认为多食发疮,助火。《日用本草》还指出:食之无益,助火动痰。所以,癌症患者,忌食为妥。
白鱼
性平,味甘,虽能健脾利水、开胃消食,但它又是一种发物食品。清代食医王孟英就曾指出:白鱼甘温,多食发疥,动气,生痰。既是发物,癌症病人皆当忌之,更不宜多食久食。唐代食医孟诜说过:多食泥人心,久食令人心腹诸病。
鲥鱼
性平,味甘,补虚,其味鲜美。根据民间及古代医家经验,鲥鱼属于发物食品,多食易发动病气,加重病情。如《食疗本草》中说它稍发疳痼。《本草求原》认为它发疥癞。《随息居饮食谱》也告诫:诸病忌之,能发痼疾。所以,癌症病人切忌食用。
鲤鱼
性平,味甘,前人均认为它属于发物,有发动病气之弊,尤其是像恶性肿瘤这类顽固宿症,尤当忌之。唐·孟诜曾说:天行病后下痢及宿症,俱不可食。《随息居饮食谱》中亦载:多食热中,热则生风,变生诸病。发风动疾,天行病后及有宿症者,均忌。
黄颡鱼
又叫黄刺鱼。性平,味甘,有补脾胃、利小便的作用。根据古代医家经验,黄颡鱼属于发物。如清代医家王士雄说它发痘疮。《日用本草》还记载:发风动气,发疮疥,病人尤忌之。恶性肿瘤者多食之,易引动病气,诱发或加重病情,切勿食用。
芫荽
又称香菜,民间及古代医家都视之为发物。如《千金·食治》中即有食之发宿病的记载。《食疗本草》也认为根发痼疾。《随息居饮食谱》中更是强调:凡病忌之。因此,凡属宿病、痼疾,不宜多食,或谨慎食之,癌症亦然。
芥菜
俗称雪里蕻,民间及中医均视之为辛辣刺激性发物食品。如宋代医家指出:多食动风。明·李时珍也认为:久食则积温成热,辛散太甚耗人真元。清代食医王孟英亦告诫:春芥发风动气,病人忌之。所以,恶性肿瘤患者,还是忌吃为妥,或谨慎食之。
辣椒
性大热,味辛辣,是一种典型的辛辣刺激性食品,有动火助热之弊,故凡阴虚火旺体质皆当忌食。本节宜忌原则中指出,癌症患者忌吃辛辣刺激的食物,辣椒也在其列。
香椿头
为春季佳蔬。性温,味甘平,民间大多认为它是发物食品。唐代食医孟诜也认为香椿能动风。清代食医王孟英也强调:多食壅气动风,有宿疾者勿食。癌症患者切勿服食,以免诱发和加重病情。
桂皮
即肉桂。性热,味辛,也是一种常用的辛辣刺激性调味佐料,有补火壮阳、燥烈伤阴、辛散动血之弊,凡寒证皆宜,热证切忌。对于恶性肿瘤患者来说,原则上宜吃具有养阴、解毒、软坚、散结和清热作用的食品,忌吃桂皮之类辛辣刺激、香燥温热的食物。
白酒
性热,味辛烈,古代医家也认为它有毒。如南北朝·陶弘景曾说:明其热性,独冠群物,人饮之使体弊神昏,是其有毒故也。明·李时珍亦云:烧酒纯阳,毒物也,与火同性。由此可见,白酒有毒是指它有火毒之性,易助热上火,耗阴伤津,本身就不是养生健体之物。恶性肿瘤患者更应禁忌。若食之,势必加重病情,甚至促使扩散。
人参
性温热,味甘苦。虽为补气强壮之物,但有助热上火、耗阴动血之害。癌症患者若无气虚表现(见气虚一节),则当忌食人参。若有阴虚内热者,则更应忌之,尤忌野山参。正如《本草利害》中告诫:阴虚火动,骨蒸劳热,切不可滥服人参,否则,阳有余,火上加油,病热必增无减,命则险矣。
根据癌症病人的饮食宜忌原则,除了忌吃高脂肪饮食、腌熏食品、煎烤后的焦糊食物、辛辣刺激性食物、霉变食品以及烟酒之外,民间中有的至今还保留着忌吃老鹅肉、公鸡、猪头肉、老母猪肉、羊肉、狗肉、虾、蟹、海鱼、鲤鱼、香椿头、茄子、荞麦、芫荽、雪里蕻等发物的传统风俗习惯。
据现代药理研究证明,鹅血中含有较高浓度的免疫球蛋白,对艾氏腹水癌的抑制率达40%以上,可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升高白血球,促进淋巴细胞的吞噬功能。鹅血中还含有一种抗癌因子,能增强人体体液免疫而产生抗体。由于免疫功能和肿瘤的发病率有密切关系,大多数患有恶性肿瘤的病人,其机体的免疫功能显著下降。在鹅血中所含的免疫球蛋白、抗癌因子等活性物质,能通过宿主中介作用,强化人体的免疫系统,达到治疗癌症的目的。《本草求真》:鹅肉,究之味甘不补,味辛不散,体润而滞,性平而凉,人服之而可以解五脏之热及于服丹之人最宜者,因其病属体实气燥得此甘平以解之也。
[忌食]凡是湿热内蕴,舌苔黄厚而腻之人忌食。根据民间传统经验,鹅肉、鹅血、鹅蛋均为发物,凡患有顽固性皮肤疾患,淋巴结核,痈肿疔毒,各种肿瘤之人忌食。高血压病,血脂血症,动脉硬化之人也忌食。
唐孟诜:鹅肉多食,令人霍乱,发痼疾。《本草纲目》:鹅,气味俱厚,发风发疮,莫此为甚,火熏者尤毒,曾目击其害。《本草求真》:鹅肉发风发疮发毒.因其病多湿热,得此湿胜气塞外发热出者意也。《日华子本草》:苍鹅:发疮脓。
鹅有苍鹅与白鹅之分,鹅肉以白鹅者为良,肥嫩者佳。鹅肫,性较和平,煨食补虚,宜于病后。鹅卵补中,滞气更甚于鹅肉,多食也发痼疾。《饮食须知》中亦说:鹅卵性温,多食鹅卵发瘤疾。鹅血性平味咸,古代医家认为它能治噎膈反胃。《本经逢原》中记载:鹅血能涌吐胃中瘀结,开血膈吐逆,食不得入,乘热恣饮,即能呕出病根。民间亦有饮用生白鹅鲜血半杯,每日1—2 次,医治食道癌和胃癌的经验。
鹅是食草性家禽,鹅肉的蛋白质含量高达22.3%,稍高于鸡鸭,脂肪含量较低,仅比鸡肉高一点,比其他肉要低得多。鹅肉脂肪品质好,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高达66.3%,特别是亚麻酸含量高达4%,均超过其他肉类,对人体健康有利。另外,鹅肉中含有的人体生长发育所必需的各种氨基酸,其组成接近人体所需氨基酸的比例,具有很好的吸收消化率。
中医认为,鹅肉具有养胃止渴、补气之功效,能解五脏之热,所以有“喝鹅汤,吃鹅肉,一年四季不咳嗽”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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