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上性早搏可见于正常人,体内因素(如发热、情绪激动)或体外因素(如饮酒、吸烟等)均可诱发室上性早搏。心源性因素中常见的有二尖瓣病变、心肌炎、心肌缺血、心衰及洋地黄药物中毒等。
室上性早搏的处理应针对上述病因和诱因,一般无需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但若成为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性房颤等触发因素时,则应予以重视并积极治疗。此时除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外,还应治疗引起早搏的基本病因,如二尖瓣狭窄、心功能不全等。
室性早搏在正常人和有器质性心脏病的病人中均可见到。大量证据表明,无明显器质性心脏病的单纯性室早病人的存活率与无室早的正常人并无差异,其猝死的风险也不增加。对于这些病人,宜搜寻诱因并努力消除,一般不主张用强力的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因为药物引起不良反应的风险可能大于药物的疗效。若室早引起严重心悸或胸部不适,应考虑使用毒副作用较小的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
对于复杂的室早,临床医师应根据室早的特征、有无器质性心脏疾病、心功能状态及全身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再决定治疗措施。此外,在长期的治疗过程中还应注意室早和全身状况以及药物作用之间的关系,谨慎用药,严密随访,以保证室早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早搏的危害性最主要的还是在于引发早搏的原因,所以心血管医生往往会把关注的重点放在早搏的病因上而不在早搏本身,但许多病人甚至部分医生却过分注重早搏本身而忽略了早搏背后的原因,这是本末倒置的,须引起注意。当然早搏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危害性,除了可能引起不适外,严重时有可能导致血流动力学改变或触发更严重的心律失常。一般来说,房性早搏的危害性相对较小,但房早有时也会触发房颤。而室性早搏引起的血流动力学改变更为明显,所以临床上有许多指标被用来对室早进行危险度分层或评估,如室早的起源、形态、数量、配对间期、是否连发、是否有室速等,对指导临床处理有一定价值。并非所有早搏都需要治疗,实际上有相当多的早搏,尤其是房性早搏并不需要药物治疗。是否需要治疗,关键是看有无基础心脏疾病或其他疾病,有无明显症状,是否引起血流动力学改变,是否高危险度,而且治疗早搏时千万不能忽略病因的查找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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