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是婴儿最重要的营养来源。母乳喂养不当也容易危害健康。母亲患有严重心脏病和心功能III-VI型、严重肾脏和肝脏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和重要器官功能障碍的母亲等患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反复发作和先天性代谢疾病的患者,母乳喂养可能会增加母亲的负担,导致疾病恶化。母亲患有传染病,正处于急性感染期。当她被隔离时,她不应该暂时母乳喂养,可以用配方奶代替。母乳可以定期用吸奶器吸出,以防止母乳回流。在母亲康复,可以继续母乳喂养。
吸毒母亲在戒毒前不适合母乳喂养,需要化疗或放疗的哺乳期母亲。在患有乳糖不耐受综合征的儿童中,由于体内缺乏乳糖酶,乳糖无法被人体消化和吸收。临床表现为婴儿食用母乳或母乳后腹泻。由于长期腹泻不仅直接影响婴儿的生长发育,还会导致免疫力低下和反复感染。母乳或其他乳制品应暂停使用,代之以无乳糖配方奶粉或大豆配方奶粉。
母乳性黄疸,停止母乳喂养的时间只有很短,一般在48小时左右,可以恢复母乳喂养。如果在恢复母乳喂养后黄疸再次恶化,请停止喂养1~2天。经过两到三次这样的过程后,婴儿不会因母乳而出现黄疸,可以继续母乳喂养。母亲患有某些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肝炎、严重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等。在这些情况下,母乳喂养将对婴儿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同时,这很容易加重母亲的病情,不利于母亲的身体康复。她只需停止母乳喂养,在这段时间内,她仍应按时吸奶,恢复后再母乳喂养。
某些情况下不宜用母乳喂养婴儿。(1)疾病
乳母患活动性肺结核、急性肝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严重的心脏病、肾脏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病、艾滋病等均不宜哺乳。一般的伤风感冒可戴口罩后给婴儿哺乳;乳头皲裂、炎仅需暂时停止直接哺乳,但仍应该按时将挤出或吸空,以免病愈后无奶汁。
(2)物
乳母在哺乳期应用的物,有时可以通过排出,婴儿哺乳后可发生物中毒或出现相应的副作用,可暂时停止喂奶。例如乳母服氯霉素可使婴儿出现灰婴综合征,服磺胺可使新生儿出现黄疸,长期服四环素影响小儿牙齿的发育,口服避孕可影响婴儿性腺的发育等等。
(3)毒物
由于工作需要而过量接触农如六六六等,这些农进入体内后它的半衰期长,而且通过排出,可危害婴儿。
(1)患有严重心脏病、慢性肾炎、糖尿病的母亲,为避免病情加重,都不宜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
(2)患有肝炎、结核病的母亲不宜喂奶,以免传染婴儿。
(3)患精神病和癫痫病的母亲,若在喂奶时发作,会对婴儿造成伤害,而且患病母亲因为长期服用鲁米那、安定片等药物,药物可随乳汁进入婴儿体内,引起婴儿嗜睡、虚脱、全身瘀斑等等,因此不宜喂婴儿。
(4)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母亲,在服药期间也不要喂奶,以免引起婴儿甲状腺病变。
(5)患急性感染的母亲,在服用红霉素、氯霉素、磺胺等药物治疗期间,应停止给婴儿喂奶数天。为了避免回奶,应将乳汁吸出来倒掉,待病好后再继续哺乳。
(6)生下患乳糖血症或苯丙酮尿症患儿的母亲,要立即停止用母乳及其他乳类制品喂养患儿,以免患儿智力受到损害。
(7)母亲乳房患病,如乳头凹陷、乳头糜烂、乳腺炎等都不宜给婴儿喂奶。
(8)服用避孕药或注射链霉素时,也不宜让婴儿吃母乳。
(9)母亲患严重感冒或高烧时,也要暂时中止喂奶,等恢复之后再喂。
不宜母乳喂养的母亲,应该努力想办法医治自己的病患,尽快尽可能地满足孩子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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